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98号)文件规定,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2019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开展了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会议研究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5月13日—1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0373-5820680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373-5820685
附件: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