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原示范区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政策奖补事项的公示

示范区各企业:

示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平原示范区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若干政策》(平肺炎指〔 2020〕29号)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电话联系。

联系人:崔素丽

联系方式: 0373-7553065

平原示范区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政策奖补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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