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畜产品检测试条采购项目询价函

为贯彻落实《2020年新乡市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的通知》新动监〔2020〕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由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发起关于畜产品检测试条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要求

详见询价单。

二、报价单应报含税单价及总价(包括运送等),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三、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提供三年之内政府中标记录;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价单位须严格按询价文件要求报价,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中标后做比对试验,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中标。

六、中标后签订合同,并带合同原件4份到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116办公室备案。

七、递交报价清单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18日12:00;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下午2:30。

八、 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16房间。

九、联系人:朱先生。

十、联系电话:0373—7553139。

畜产品检测试条采购项目询单.doc

新乡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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