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会议指出,一是科学界定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二是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三是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五是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六是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会议还确定了促进征信业发展提质的措施。加快政府相关数据开放和有序利用。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加大征信业开放力度。完善征信配套法规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对征信评级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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