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新乡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新脱指办〔2018〕32号)文件要求,平原示范区需对2020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认定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培训概况
1.培训对象。主要从目前已在贫困村创业人员中选择,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本土人才;在乡(镇)区域内带贫效果明显、稳定增收持续的致富能人;企事业单位愿意回贫困村创业的人员;
2.培训数量。培训数量不少于30人;
3.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40个课时。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办学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或个人独资)资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服务范围必须涵盖本次询价项目内容;
2.师资过硬,每个培训专业具备两名以上副高职称作为专业类导师,同时还应吸纳部分创业成功的企业家、创业典型进行案例教学,实现创业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符合扶贫创业特色,在培训过程中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3.组织开展过扶贫项目的培训经历和培训经验的培训机构优先考虑。
三、报价单位业务要求
1.培训单位负责参加培训学员的培训、食宿、交通及外出参观所产生的费用;
2.培训内容要贴近贫困村实际、贴近主导产业、贴近市场需求,并结合示范区产业发展和致富带头人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按照创业方向、创业阶段,分层次、分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安排设计合理、实用、培训方式新颖,真正做到培训有效果,帮扶有成效。同时要注重扶贫责任、创业激情、创业理念、创业能力(市场考察对接、创业设计、创业实习及实操训练等)、扶贫政策和创业政策等课程安排,并结合学员情况进行专业技术类课程设置,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到位,后续跟踪服务到家,通过培训使学员有收获感。
3.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基地”和“导师”相结合,以集中授课、专题辅导、实践操作、观摩交流、跟踪服务等为主要形式,使培训更加贴近农村工作实际;要注重深入总结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典型案例,采取案例教学或经验交流等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责任和创业能力。
四、本项目的培训基地确认
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认定采取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委托方根据报价机构的资质、报价等综合评估确定培训基地。
五、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资格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书,经营许可证书;
3.师资力量证明材料;
4.近年来承办培训材料;
5.服务承诺:所有的报价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递交报价清单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4日12:00;开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下午3:30;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17房间(资料可邮寄)。
联系人:孟女士联系电话:0373-7553138
附件: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0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认定询价单.xlsx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