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2018-2019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的
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持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隧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决定授予新乡立白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探索和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和模式,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再创高质量发展新业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汲取获奖单位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自觉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为促进新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