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1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市政府决定,继续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确保民生实事顺利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城镇就业7.15万人
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返乡人员就业工作,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7.15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局、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二、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目标任务: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各完成筛查6.235万人;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彩色超声筛查,筛查覆盖率达到55%以上;对新生儿开展“两病”和听力筛查服务,筛查率均达到90%;为筛查出的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产前诊断的高风险孕妇(胎儿)免费提供一次产前诊断。
责任单位: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目标任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全年救助884人。
责任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扶贫办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并结合季节、区域特点适时组织开展相应的集中整治活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暗访评价,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2021年新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60个,实施改厕整村推进262个村,完成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9万户。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五、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
目标任务:2021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所,其中公办新建5所、公办改扩建5所,新增幼儿园学位1600个。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六、改善农村出行条件
目标任务: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完成剩余140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任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财政局
七、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年受理案件达4600件以上;持续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占比不低于95%,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开展法治讲座、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等不少于2万件。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八、加快书香城市建设
目标任务:建成城市书房45座,打造“十分钟阅读圈”。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税务局、金融局、民政局、体育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工信局、市工商联、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九、加快市区停车场建设
目标任务:新建停车场4个,新增停车泊位1000个,改造提升停车泊位2000个;建设基于管理执法监督为保障的智慧化停车监管系统。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政务大数据局、新乡医学院三附院
十、推动城镇提质
目标任务:推动纺织路公园扩建等18个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启动20个排涝治污补短板项目;新增供热面积120万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新乡投资集团,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辉县市、延津县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新乡热力、华电热力
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把重点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顺利圆满完成。 一是明确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事项的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重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加强配合。 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好、组织好、协调好;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抓好工作推进落实。 三是加强督导。 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配合单位要在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承担的工作推进情况报责任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送主管市领导和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统一汇总整理后,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纳入工作台账,适时抽查,督促进度落后的单位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2022年年初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对各单位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认定结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反馈。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