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1-07-3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按照中宣部“全民阅读·书香中国”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加快构建新乡市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扩大全民阅读服务网络,持续打造“全民阅读·书香新乡”活动品牌。2021—2023年,围绕“三个一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共享一批),在全市建设城市书房100个,城市书柜1000个。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审核、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监管”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建设开放共享、布局合理、运营规范的城市书房,形成全方位多辐射的“城市书网”,力争形成“十分钟阅读圈”,打造一批城市文化精神地标,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促进“书香新乡”建设,为实现“文化强市”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建设数量

2021—2023年建设城市书房100个,城市书柜1000个。其中:

2021年,建设45个城市书房,300个城市书柜。

2022年,建设30个城市书房,400个城市书柜。

2023年,建设25个城市书房,300个城市书柜。

三、建设形式

(一)城市书房

围绕城市底色,“一屋一品”,采取新建、改建和共享三种形式进行建设。同时提倡个人、企业独立建设个性化藏书的城市书房。

1.新建 以广场、公园、环湖、A级景区、万人以上社区等地作为首选地址,面积不少于100㎡,并与周边环境相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个性化,能彰显新乡形象,具有标志性的城市文化精神地标。

2.改建 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建,也可适当选择居住集中的大型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闲置房屋,但地理方位原则上以一楼临街为主。

3.共享 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市民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产业集聚区、乡村新型社区、酒店、商场、医院、车站、景区游客中心、新建小区售楼部等结合,设置一定面积的相对独立区域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城市书柜

倡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在其单位或公共场所内部建设城市书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图书不少于300册。

四、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所有城市书房要求选址科学、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原则上,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一楼临街位置。从2021年起,所有新建社区用房要留有100㎡以上的空间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有品位、有特色,与新乡文化底蕴相匹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观造型、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风格,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

(三)配置要求。书房需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配备图书不少于3000册。

(四)功能要求。书房凭借阅证、身份证刷卡进入,还需具备扫二维码进入功能,实现自助办证,与市、县(区)级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宜建设创客空间、数字体验区、亲子活动区等。

(五)标识要求。全市城市书房采用统一形象标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书房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并对标牌进行与书房风格协调的亮化,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书房位置,方便借阅。书房适当位置要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五、管理运行

(一)后续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市书房后续运行、安全管理,由辖区政府保障。共享城市书房后续运行可由共享单位保障。各县(市)、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城市书房水电暖网、人员配备等,完善安全消防等设施,确保城市书房正常运行。市文旅局指导市图书馆做好市区城市书房图书更换、技术保障、业务培训、监督巡查、年终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城市书房有关事宜,由辖区图书馆负责,平原示范区城市书房的管理运行由平原示范区负责。

(二)设备系统。市区城市书房设备系统纳入市、区图书馆总分馆系统,县(市)城市书房设备系统纳入各县(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系统,平原示范区所建城市书房纳入市图书馆总分馆系统。

(三)内部经营。城市书房可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合作经营饮品、文创产品等经营项目,引入新华书店在城市书房内设置一定范围的业务区域,配备的图书利用有关研发系统纳入书店管理,也可引入朗读亭等公益项目。

(四)开展活动。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城市书房要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按照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要求,开展读书分享、公益讲座、分享沙龙、非遗传承等系列活动,增添城市书房书香气息。

(五)人员要求。每个城市书房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2-3名志愿者,由市图书馆或县(市)图书馆统一培训后上岗。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吸引公益机构和志愿者加入城市书房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书房建设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惠民项目、民心工程,已纳入了全市2021年度民生实事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书房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城市书房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城市的文化品味、助推“全民阅读·书香新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将城市书房建设及后续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共担”的原则,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的场地协调、房屋建设、设计装修和书房内部的配套设施由辖区政府保障;共享城市书房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由辖区政府或共享单位保障。市区内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的智能化电子设备和图书配备由市级财政保障,对于有一定规模的共享城市书房的图书配备主要由共享单位保障,市财政可以给予适当的支持;其他县(市)及平原示范区内所有城市书房的智能化电子设备和图书配备均由辖区政府保障。城市书房后续运行资金由辖区政府保障,并坚决杜绝后续工作“无人管理,效能不高”的问题。

(四)鼓励社会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市、县两级财政保障的同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联建联办、共同参与。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城市书房建设,拓宽城市书房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城市书房,参与城市书房的运营和管理。倡导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城市书房文化志愿服务。驻新各类企业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为全市城市书房建设贡献力量。企业或个人支持城市书房建设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或城市书房的冠名权。

(五)强化跟踪指导。建立健全城市书房的定期评估制度,加强对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将城市书房书柜建设纳入各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督查事项,促进城市书房有序、高效、可持续运行。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城市书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杜绝敷衍应付,严格按照城市书房建设的标准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合力推进,确保把市委、市政府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

附件:1.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2.2021年度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安排

3.2021年度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计划

附件1

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跃勇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彦玲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瑞霞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董传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修国 市教育局局长

杜家武 市工信局局长

胡建森 市民政局局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牛守军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吴毅强 市住建局局长

祁新明 市城管局局长

刘 威 市文旅局局长

亢若敏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许毅明 市体育局局长

冯 晖 市金融局局长

邢宏伟 市税务局局长

王永利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向前 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赵军伟 长垣市政府市长

李 进 卫辉市政府市长

刘彦斌 辉县市政府市长

祝显成 新乡县政府市长

刘军伟 获嘉县政府县长

郭新杰 原阳县政府县长

李中耀 延津县政府县长

王跃峰 封丘县政府县长

顾崇豪 卫滨区政府区长

刘宏锋 红旗区政府区长

王开元 牧野区政府区长

范文卿 凤泉区政府区长

王景书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城市书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建设选址、跟踪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李瑞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传军、刘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城市书房建设日常协调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全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牵头制定建设方案并督促推进,指导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市文旅局:参与制定全市城市书房建设方案,具体实施书房建设及配套设施招标、图书采购等工作,负责牵头A级景区、星级宾馆的书房书柜的建设工作,组织市图书馆对市区书房工作人员的服务培训、图书供给、技术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书房的全民阅读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区内新建、改建城市书房建设及智能化电子设备、图书购置的经费保障,组织市管国有企业认领建设城市书房等工作。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协调城市书房的土地、规划等有关工作,做好城乡新建小区及售楼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城市书房规划选址的有关工作。

市住建局:协调落实管辖区内的广场、公园、绿地等城市书房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水电气暖等公共设施单位认领建设城市书房。

市城管局 负责城市书房建设有关城市管理的协调工作。

市税务局 负责企业或个人认领城市书房公益项目减免税政策的解读和落实。

市金融局:倡导金融机构认领建设城市书房工作和金融营业大厅的书房书柜建设工作。

市民政局:协调相关公益资金支持城市书房建设工作。

市体育局:协调相关体育公益资金支持城市书房建设,牵头局属体育场所建设书房书柜。

市教育局:负责局属学校、督促县属学校、牵头联系驻地高校的城市书房书柜建设及相关工作。

市退役军人局:负责驻新部队城市书房建设及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倡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认领建设城市书房项目,协调城市书房网络通信设施配备、网络通信费用减免等有关工作,倡导企业书房书柜建设工作。

市工商联:倡导民营企业、商会认领建设城市书房和企业内部书房书柜建设等工作。

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闲置房屋改建城市书房等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市书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附件2

2021年度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安排

为加快构建新乡市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扩大全民阅读服务网络,持续打造“全民阅读·书香新乡”活动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部署,2021年计划在全市建设城市书房45个,城市书柜300个。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城市书房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市带县,整城推进。建设城市书房,既是市县公共图书馆延伸读书服务的需要,也是全民阅读活动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推进城市书房建设,要坚持以市带县,市县联动,着眼整城统一部署,合理布局,有序推进,促进城市书房建设整体效能提升。

(二)突出重点,提升品位。城市书房,既是公共图书馆读书服务的基础设施,也是城市文化品位和文化精神的重要标志。建设城市书房,既要突出城市文化特色,也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既要重点打造,形成文化地标,也要因地制宜,提高数量,拓展布局。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市书房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采取捐资、捐建、捐物等形式进行,参与建设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投资额度享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税收优惠。

(四)属地管理,保障运营。城市书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按照现行行政区划的划分,实行属地管理,书房选址、建筑设计、房屋建设、设施配备、管理服务、运行保障,均由书房所在地的县(市)、区负责。市重点对主城区15个新建和改建型城市书房的自助办证、自助借阅、数字图书、安全监控、数据传送等设备和图书进行配备。

二、城市书房建设的模式、标准和任务

城市书房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字服务设备、图书、安全监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一)城市书房的建设模式

城市书房,可采取新建、改建和共享三种形式进行建设。同时提倡个人、企业独立建设个性化藏书的城市书房。

1.新建。选址以广场、公园、环湖等开阔的空间为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00㎡,建筑风格与外观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打造有区域特色、个性化的城市文化标识。

2.改建。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可适当选择居住集中的大型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闲置房屋,原则上以临街的一楼为宜,并具备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基本条件。

3.共享。在不改变原经营性设施结构及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对空间的改造、调整,嵌入城市书房的设备和图书,实现图书资源与其他资源的共建共享,打造多业态互利共存的新型文化服务空间。书房建设可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市民中心等公共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产业集聚区、乡村新型社区、酒店、商场、咖啡屋、影剧院、医院、车站、景区游客中心等结合,设置一定面积的相对独立区域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城市书房的建设标准及功能

城市书房按照建筑面积,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级,即:标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在150㎡以上,各项服务功能齐全;实用型,建筑面积在100㎡以上,服务功能基本齐全;简约型,建筑面积在50㎡以上,具备安全、室内阅览等基本功能。

1.标志型城市书房(以新建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与书房服务面积相适应的纸质图书,原则上应不少于3000册。

功能要求: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还需具备扫二维码进入功能;实现自助办证、自助借阅、电子图书下载等功能,并与市、县(区)级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实现功能分区,有条件的可建设创客空间、数字体验区、亲子活动区或低价有偿服务区等拓展空间。

2.实用型城市书房(以改建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纸质图书应不少于3000册。

功能要求:读者可凭二代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实现自助办证、借阅和电子书下载功能,与市、县(区)级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书房,可参照标志型建立拓展服务空间。

3.简约型城市书房(以共享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图书应不少于1000册;有条件的应配备安全门禁及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电子设备。

功能要求:实现自助借阅服务,没有自助设备情况下必须有人值守。

(三)2021年度建设任务

2021年,全市计划建成城市书房45个,城市书柜300个。具体分工如下:

1.市重点建设任务6个。分别是红旗区3个(人民公园、和谐公园、牧野公园)、卫滨区1个(卫河公园)、牧野区1个(定国湖)、凤泉区1个(政府文化广场)。市区内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的智能化电子设备和图书配备由市级财政保障。书房设计、建设及其他辅助设备由各区负责。

2.主城区内建设任务 9 个。 分别是卫滨区(含高新区)2个、红旗区(含经开区)2个、牧野区3个、凤泉区2个。市区内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的智能化电子设备和图书配备由市级财政保障。书房设计、建设及其他辅助设备由各区负责。

3. 县(市)及平原示范区 建设任务 27 个。 各县(市)及平原示范区各建3个。建设由各县(市)政府及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自主负责。各地建设的标志型城市书房应不少于1个,选址应以城区内的公园、广场等开阔区域为宜。

4.景区建设任务3个。八里沟、万仙山、宝泉各1个,由南太行公司和宝泉景区具体负责。南太行公司和宝泉景区负责建筑设计、主体工程建设、室内外装修、内部配置的书架、桌椅板凳等,达到通水、通电、通网条件;并负责图书采购。

5 .城市书柜300个。 倡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在其单位或公共场所内部建设城市书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图书不少于300册。

四、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城市书房的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就近服务”的宗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上,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一楼或二楼临街位置,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

(二)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有品位、有特色,与新乡文化底蕴相匹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观造型、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风格,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

(三)标识要求。全市城市书房采用统一形象标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由企业、单位单独捐资建设的可加冠该企业、单位名称。书房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并对标牌进行与书房风格协调的亮化,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书房位置,方便借阅。书房适当位置要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五、实施办法

(一)点位选定

1.市重点书房:由各区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文件要求,初步选址后,报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2.其它书房:由各县(市)、区及平原示范区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文件要求,初步选址后,报本级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同时报市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施工建设

1.市重点书房: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施工建设。也可由各区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参与,动员协商企业或单位认领具体城市书房,制定书房设计方案、编制建设经费预算等。经本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设计方案及经费预算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施工建设。

2.其它城市书房:由县(市)、区政府及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建设。也可由各县(市)、区及平原示范区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参与,动员协商企业或单位认领具体城市书房,制定书房设计方案和方式等,经市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施工建设。

(三)竣工验收

1.市重点书房:由各区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并由市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2.其它城市书房:由各县(市)、区及平原示范区城市书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验收合格后,报本级领导小组验收。市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检验收。

附件 3

2021年 度 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计划

县市区

数量

地点

任务分工

完成时限

中心城区

6 个

(其中:

红旗区 3 个,

牧野区 1 个,

卫滨区 1 个,

凤泉区 1 个)

人民公园、

和谐公园、

牧野公园、

凤泉区政府广场 、

定国湖、

卫河公园 。

辖 区政府负责,统筹安排企业认领,企业可冠名。企业负责建筑设计、主体工程建设、室内外装修、内部配置的书架、 桌 椅板凳等,并达到通水、通电、通网条件;市级财政统一配置自助借还系统、安全门禁系统、电子书下载机等 智能化 电子设备、图书采购等。

1.7 月底前,完成任务分解、方案拟定、形象 LOGO 设计、规划选址、外观设计及报批等工作;

2.9 月底前,完成书房建设、图书购置、设备设施、后台大数据系统等招标工作;

3.10 月底前,完成书房建设和装修、图书采编,并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卫滨区

(含高新区)

2 个

新建 1 个,改建 1 个。

各县(市)、区政府和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具体负责。以县 ( 市 )、 区财政统建或组织企业认领的形式建设,负责建筑设计、主体工程建设、室内外装修、内部配置的书架、 桌 椅板凳等,并达到通水、通电、通网条件;自助借还系统、安全门禁系统、电子书下载机等 智能化 电子设备和图书采购,市区书房由市级财政负责,县辖区及平原示范区内书房由本级财政负责。 万人以上农村社区书房建设可不配备智能化电子设备。

红旗区

(含经开区)

2 个

新建 1 个,改建 1 个。

牧野区

3 个

新建 1 个,改建 2 个。

凤泉区

2 个

新建 1 个,改建 1 个。

各县(市)及平原示范区

各建 3 个,共 27 个。

新建 1 个,改建 1 个,万人以上农村社区 1 个。

县市区

数量

地点

任务分工

完成时限

景区

3 个

八里沟、万仙山、宝泉各 1 个。

八里沟、万仙山、宝泉景区内的城市书房由市文旅局牵头,南太行公司和宝泉景区具体负责。南太行公司和宝泉景区负责建筑设计、主体工程建设、室内外装修、内部配置的书架、 桌 椅板凳等,达到通水、通电、通网条件;并负责图书采购。

4.11 月底前,通水、通电、通网络,书房设施设备到位调试安装、图书上架;完成人员培训和设备互联互通调试;

5. 1 2 月试运行。

城市书柜

300 个


新乡市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 负责 ,全市 党政 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宾馆、游客中心等自筹资金,设置 城市书柜 。 党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配备图书不少于 3 00 册,其他公共场所配备图书不少于 1000 册。


合 计

城市书房 45 个,城市书柜 30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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