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气象条件变化,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5日0时起解除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恢复实施《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限行时间的通告》(新政文〔2022〕1号)有关要求。
特此通告。
2022年2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气象条件变化,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5日0时起解除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恢复实施《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限行时间的通告》(新政文〔2022〕1号)有关要求。
特此通告。
2022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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