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索 引 号: 公开方式: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2-02-04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气象条件变化,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5日0时起解除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恢复实施《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限行时间的通告》(新政文〔2022〕1号)有关要求。

特此通告。

2022年2月4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