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技局工作安排,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纸质版 一式四份 报至指定地点,电子版(以单位 平台名称命名)及平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发送电子邮箱(yqfwj666@163.com)。
三、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2年7月2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06室(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峰 章莉莉
电 话:0373-7553215
附件:
3. 平台信息汇总表.xls
平原示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