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 202 2 〕 321 号

 

 

新乡 职业技术学院 :

你院《关于 核定新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的请示》( 新职院 〔 202 0 〕 97 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 实施细则》( 豫发改价调〔 2018 〕 540 号 ) 和原省发展计划委、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 2003 〕 2225 号)有关规定,经 价格调查、 成本 调查 、合法性审查、报审价会集体研究决定 , 现就 你 校 二期工程新建学生公寓 住宿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6 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 960 元 。

二、学院要保证学生 公寓 设施设备的完好并为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电、用水等,并不得在住宿费以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有关费用。严禁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另行收取公寓住宿费。

三、学生公寓收费应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年度收取。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 通知自 2022 年秋季入学开始 起执行, 试运行一年 。

 

 

 

202 1 年 8 月 1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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