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拍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宣传视频服务的询价函

报价供应商:

现对拍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宣传视频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报价须知

(一)报价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与报价单一起递交。

(二)报价单必须于2023年3月28日(只限工作日)17:00分之前送达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民之家)113室,过期送达的报价单无效;

(三)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四)付款方式:报价含运输费用、税金及相关费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经办人:郑晓凡

联系电话:0373-7553518;手机:15690781987;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市民之家113办公室

附件: 询价表.xlsx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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