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乡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新乡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108号)精神,为推进我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现资金直达企业,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对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进行快速精准匹配,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推动我市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惠企政策“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力争2023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的“1 2 3 N”(1个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2个清单,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3大基础模块,N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策清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梳理各级各类惠企政策,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筛选一批惠企政策,形成名单类(政策执行部门可直接提供企业名单)、条件类(惠企政策可数据化为若干颗粒化、区间化政策条件,平台通过企业数据比对分析,自动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两类政策清单,推动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名单类、条件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对其他暂时难以数据化的政策,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纳入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对到期过时的政策及时宣布失效或废止。(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接平台建设。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对接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根据模块设置推动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建设。实现与各县(市)区、各部门政策兑现和资金拨付系统对接,市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应尽快上线。政策执行部门对纳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政策及要求进行梳理,提出数据提供部门和数据共享需求清单。数据提供部门应当以“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为原则,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未明确禁止的,原则上不得拒绝数据共享申请。数据管理部门要将各类数据进行归集,根据政策执行部门提供的业务规则,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数据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再造业务流程。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由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对政策条件“颗粒化、数据化、区间化”情况进行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市政务大数据局、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编制办事指南。政策执行部门要编制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办事指南,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充分运用“万人助万企”等政策资源,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使惠企服务精准易懂。(市发改委、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制度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要主动与数据管理部门对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数据管理部门要将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全部纳入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中的应用。财政部门要结合预算管理实际,建立适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对纳入“免申即享”的政策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列入预算,不得因无预算而无法完成兑现。发展改革部门要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纪律监察制度,审计部门要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项目重点审计内容,强化监督,保障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过程合规、合法、高效。(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政务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在政策实施前,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数据资源部门,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现场核验、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政策执行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预算绩效监管工作,提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合理化建议。(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发改委、政务大数据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部门免申即享政策的梳理归集,组织推动省市有关免申即享政策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加强责任落实。市政务大数据局负责平台对接协调和数据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惠企政策进行梳理,研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核审查职能。
(三)加强监督问效。各县(市)、区要参照本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方案。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评估和回头看,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政策梳理发布不及时、数据共享不配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通报机制;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免申即享改革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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