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永超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4-01-01 有 效 性: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永超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3〕70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王永超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荆会云(女)、张好勇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期制,试用期一年);

张伟、赵峰、李晨晖(女)同志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期制,试用期一年);

王方永同志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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