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新科计〔2016〕22号)相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0373-5820696
机关纪委 0373-5820685
工作邮箱 xxskjxmptk@163.com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