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收费〔 20 2 4 〕 36 号
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市政府转来市教育局《关于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提高高中住宿费标准的请示》 (新 教 〔 20 23 〕 129 号 )收悉。 根据 《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 ( 豫发改价调〔 2018 〕 540 号 ) 和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 2004 〕 1730 号) 有关规定, 经 价格调查、 成本 监审 、合法性审查、审价会集体 研究 、征求社会意见 ,并报市政府同意, 现就你校 高中住宿费 收费标准及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住宿费 6 人间 300 元/生 ·学 期 。
二、 学校要严格执行通知标准, 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按学期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不得跨学 期 收取。在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学校要保证学生宿舍设施设备完好,并为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用电、用水等,不得在住宿费以外再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
四 、 本通知自 2024年秋季学期 开始执行, 有效期至 2027年6月30日,文件到期前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续或调价申请。
新乡市发展 和 改革 委员会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教育局
20 2 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