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南湾、鲇鱼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信政文

索 引 号 -01-2021-0004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南湾、鲇鱼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21〕106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2日

信政文〔2021〕106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南湾、鲇鱼山灌区续建配套与

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成立南湾、鲇鱼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的请示》(信水办〔 2020 18 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市政府授权你局组建南湾、鲇鱼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并任命其法人代表。

请你们按照国家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 2020 258 )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以确保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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