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2-00098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机关 | 信政办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19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政办〔2022〕55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 |
信政办〔2022〕55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全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现就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22 〕 71 号)(简称《实施意见》) 的有关通知如下。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 成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实施意见》惠企利企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 、 严格落实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 工业和信息化 局、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工作。各县区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合力攻坚克难,推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项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把落实 《 实施意见 》 工作 情况 于 每月 15 日、 30 日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 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好、推广好,让全社会真正感受到政府的决心和行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要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切实提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效能。
四 、 强化 工作 督导。 市大督查办牵头,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推 进 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监管责任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规问责。
联系人:张乐平 电 话: 6312088 13526022849
邮 箱: xypyzdsczt@163.com
附件:1. 信阳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71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