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信政办

索 引 号 -01-2022-0010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信政办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标  题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22〕59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信政办〔2022〕59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现将 2022 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评估单位

(一)《信阳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2021-2025 )》

评估单位:市林业茶业局

(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评估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

评估单位:市科技局

(四)《信阳市 十四五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评估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信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评估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信阳市 2022 年防汛应急工作方案》

评估单位:市应急局

(七)《信阳市 十四五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

评估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八)《信阳市 十四五 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评估单位: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二、评估内容

(一)决策实施的效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

(二)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三)实施对象对决策的接受程度;

(四)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

(五)决策实施带来的影响和可预期的长远影响;

(六)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三、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可采用抽样调查、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专家咨询、案卷评查等多种方法进行。 评估单位可以自行组织评估,也可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实施情况,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但委托的第三方不得是决策作出前承担主要论证评估工作的机构。

四、评估报告

评估单位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应当及时撰写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过程和方式;

     (二)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三)决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四)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或者修改决策的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 评估单位 要在全面了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科学分析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公正的评估意见,不得预设评估结论或者根据预设结论收集信息资料。

    (二) 评估单位 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保证公众有效参与评估工作, 注重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参与评估。

    (三)评估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科学严谨完成评估工作, 2022 10 31 日前将 评估报告报至 市政府办公室。

     (四)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踪督导,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的进行问责。请各单位于 10 24 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6366291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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