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2-00129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机关 | 信政文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26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桥产业集聚区PCQ0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信政文〔2022〕94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 |
信政文〔2022〕94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平桥产业集聚区 PCQ03-01 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平桥产业集聚区 PCQ03-01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 2022 〕 339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桥产业集聚区 PCQ03-01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中山大街东侧,龙江大道北侧,面积约 29.32 公顷。其中防护绿地面积为 33.7 亩,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 264 亩,供电用地面积为 11 亩,公共绿地面积为 65.4 亩,水域用地面积为 11.16 亩,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 33 亩,文化活动用地面积为 8 亩,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 13.17 亩。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 22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