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2-0013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机关 | 信政文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01日 |
标 题 |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以南、新二十八大街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信政文〔2022〕99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12月30日 |
信政文〔2022〕99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 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以南、新二十八大街以东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 划 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准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以南、新二十八大街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信自然资〔 2022 〕 351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以南、新二十八大街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规划范围北至新七大道,西至新二十八街,南至新十一大道,东至新三十二街和宁静街,规划总用地 38.45 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293.4 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 71.7 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 24 亩,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 140.7 亩,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 46.95 亩。 具体规划指标、建筑退让及停车位标准按规划文本中内容执行,配套公建服务设施按本控规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二、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强制性内容。
三、做好该规划的公示。
此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 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