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信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稿)》-政策解读

2024年1月11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3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各展其长”。2023年7月,住建部出台了《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202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为落实上级部署,构建完备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强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顶层设计,市住建局对原2022年出台的《信阳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过程

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对上级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借鉴郑州、开封、南阳、安阳等地市相关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法制审核,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了《实施办法》。

三、主要修订内容

结合中央、住建部、省政府办公厅对城市更新工作的新要求,适当调整、补充《实施办法》原有框架,将原来7章26条修订为6章27条,包括总则、工作机制、专项规划及实施计划、更新单元策划及项目实施方案、支持政策、附则等六个方面内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将“城市有机更新”修订为“城市更新”,更新第三条“城市更新”含义,深化其内涵。2.补充完善城市更新工作坚持原则2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守住底线、稳步推进”。3.将原“第三章专项规划”和“第四章实施计划”合并为“第三章专项规划与实施计划”,新增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总体要求、工作机制、体检范围等内容。4.第四章新增“更新单元策划方案”执行要求,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审批部门,重点任务由6项扩大到9项,删除了老旧厂区改造、自有产权更新改造任务,细化了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改造、城市精细化智慧化治理要求,新增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内容。5.优化第五章政策支持中用地政策、资金政策,根据省政府最新指导意见,以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为导向,创新土地出让方式,明确更新区域内项目控制指标优化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长期金融贷款产品,丰富信贷方式。6.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增加说明“原《信阳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即日废止”。


解读单位: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6-7639685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责任编辑: 孙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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