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促进信阳露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激励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近年来,我市抢抓国内露营旅游爆发式增长的良好契机,深入实施省委“十大战略”和市委“1335”工作布局,以“三个一百”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露营产业,推动交旅文创出彩,取得了良好成效,“星宿川”等一批营地成为广大游客及市民竞相追捧的网红打卡地。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旅文创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露营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文旅文创深度融合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特制定印发了《激励办法》。
二、主要特点
(一)对接重大部署。落实国家关于露营产业发展政策,对接省委“十大战略”、市委“1335”工作布局,适应当前文旅发展新形势,顺应文旅消费新需求,大力推动露营产业在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推动文旅文创深度融合发展中发挥先导性、引领性作用。
(二)立足信阳现状。结合我市露营产业发展现状,招引国内国际一线营地连锁品牌、知名户外装备品牌在信阳落地项目,鼓励发展连锁营地品牌,提升露营产业发展品质,进一步激活露营旅游市场,丰富露营产品供给,优化营地服务能力,建设信阳露营旅游美好城市。
(三)加强政策供给。基于目前国家各部委及省、市发布的相关户外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结合信阳实际,制定了优化营地投资建设营商环境、鼓励优质露营产业的投资建设、鼓励引进与创建营地连锁品牌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为我市露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三、主要内容
《激励办法》共计总则、优化营地投资建设营商环境、鼓励建设优质露营产业的投资建设、鼓励引进与创建营地连锁品牌、鼓励营地丰富业态与服务、鼓励提升营地人才培养、附则等七章,明确了促进信阳露营产业高质量发展28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总则。明确《激励办法》出台目的、适用对象等。信阳市合法注册登记从事露营、户外装备产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享受《激励办法》所规定的奖励和扶持。
(二)优化营地投资建设营商环境。对营地投资建设的项目审批、污水处理、土地供应、证照办理等进行了规定。鼓励营地项目投资建设,由市、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统筹相关部门推进营地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审批;简化露营地公安登记、消防检查等程序和要求;创新营地土地供应方式;支持营地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鼓励优质露营产业的投资建设。明确露营地项目建设的奖补政策。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以上的营地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新创建国家5C级、4C级和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补;为十佳主理人在信阳创业落地营地项目提供50-500万不等的低息贷款创业扶持资金;为入驻信阳的露营及户外用品生产企业提供500-2000万元不等的低息贷款创业扶持资金。
(四)鼓励引进与创建营地连锁品牌。明确培育露营连锁品牌,引进知名露营、户外装备品牌等的奖补政策。对在信阳经营营地超过3个的连锁品牌,支持金融机构为营地投资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国内国际一线营地连锁品牌、知名户外装备品牌在信阳落地项目,在开业后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提供一次性开业补助5万元。
(五)鼓励营地丰富业态与服务。明确在营地开展研学、非遗等活动,以及促进文旅消费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全市年度十佳主题营地评选活动,对获奖单位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各大景区、营地举办户外文旅消费活动,在相关平台发放文旅消费优惠抵扣券。
(六)鼓励提升营地人才培养。明确鼓励营地营销、主理人培养、就业培训等的奖励政策。鼓励营地优质内容的创新与推广创作,针对单次内容传播率达到10万 的产品内容,予以5000元/条的奖励;组织开展全市年度十佳主理人、优秀主理人评选活动,对获评人员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组织开展年度全市营地业务能力比武活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发挥露营产业就业增收功能。
(七)附则。明确享受《激励办法》的注意事项。《激励办法》执行有效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奖励和支持政策由市、县(区)财政予以保障。
解读机关: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6-6659816
原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信阳露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 孙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