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十月十三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二〇〇五年十月九日)
第七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将于2005年11月4日-9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博览会以“信息化与工业化”为主题,具有展示、交易、评审、论坛四大功能和产品、技术、产权三大交易,设立电子信息展、数字制造展、电力设备与控制技术展等专业展。我市决定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参会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参会参展企业由当地企业局负责组织落实,至少组织2家企业参会参观,筛选2个项目参会招商引资,做好与上海及东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落实工作,力争会议期间一批项目上会招商签约。
二、时间安排
10月15日前各单位申报展位数量,上报参展企业名单、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10月20日前:1.报预定赴上海人员数、宾馆住宿人数及标准,同时交纳定金;2.各参展企业完成展板制作和宣传资料印刷;3.交齐参会代表及布(撤)展人员照片;4.交齐展位费(8200元/个)。
11月1日-3日布展,3日13:00大会审馆,15:00闭馆。
11月4日上午9:30开幕式(地点:新博览中心广场)。
11月4-9日展览、展示、洽谈、交易。
11月9日下午16:00-20:00撤展。
三、布展
1.各参展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展位的布展工作。布展设计要有创意、体现特色,展品摆放要整体美观,突出艺术性、观赏性。
2.布展人员凭布(撤)展证进馆布展,每个室内标准展位核定布(撤)展证2个(参展证3个),参展证在布、撤展和洽谈期间通用,如需增加参展证,每证收费100元。办参展证的代表每人需交1张2寸近照;办布、撤展证的每人交1张1寸近照。
3.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设计、制作、安装,参展单位未经大会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拆装。确需要更改和拆装的企业,可提出申请,费用另付。
四、参会要求
1.工博会是规模较大、影响较广、中外客商较多的对外经贸活动,各参会单位要筛选名优特新产品参会参展,树立许昌良好形象,不得出现假冒伪劣产品。
2.参会人员要遵守大会纪律、服从管理、注意仪表、礼貌待客;既要熟悉本企业概况及产品特点,又要具有一定的管理营销能力。
3.参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联系人:张中民何长成电话:29650791393748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