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11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213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6 03:41
  • 名 称 :许政办[2005]11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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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11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许昌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十月十三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二〇〇五年十月九日)

     

     

    第七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将于2005年11月4日-9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博览会以“信息化与工业化”为主题,具有展示、交易、评审、论坛四大功能和产品、技术、产权三大交易,设立电子信息展、数字制造展、电力设备与控制技术展等专业展。我市决定组团参加第七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参会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参会参展企业由当地企业局负责组织落实,至少组织2家企业参会参观,筛选2个项目参会招商引资,做好与上海及东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落实工作,力争会议期间一批项目上会招商签约。

     

      二、时间安排

     

      10月15日前各单位申报展位数量,上报参展企业名单、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10月20日前:1.报预定赴上海人员数、宾馆住宿人数及标准,同时交纳定金;2.各参展企业完成展板制作和宣传资料印刷;3.交齐参会代表及布(撤)展人员照片;4.交齐展位费(8200元/个)。

     

      11月1日-3日布展,3日13:00大会审馆,15:00闭馆。

     

      11月4日上午9:30开幕式(地点:新博览中心广场)。

     

      11月4-9日展览、展示、洽谈、交易。

     

      11月9日下午16:00-20:00撤展。

     

      三、布展

     

      1.各参展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展位的布展工作。布展设计要有创意、体现特色,展品摆放要整体美观,突出艺术性、观赏性。

     

      2.布展人员凭布(撤)展证进馆布展,每个室内标准展位核定布(撤)展证2个(参展证3个),参展证在布、撤展和洽谈期间通用,如需增加参展证,每证收费100元。办参展证的代表每人需交1张2寸近照;办布、撤展证的每人交1张1寸近照。

     

      3.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设计、制作、安装,参展单位未经大会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拆装。确需要更改和拆装的企业,可提出申请,费用另付。

     

      四、参会要求

     

      1.工博会是规模较大、影响较广、中外客商较多的对外经贸活动,各参会单位要筛选名优特新产品参会参展,树立许昌良好形象,不得出现假冒伪劣产品。

     

      2.参会人员要遵守大会纪律、服从管理、注意仪表、礼貌待客;既要熟悉本企业概况及产品特点,又要具有一定的管理营销能力。

     

      3.参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联系人:张中民何长成电话:29650791393748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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