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10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打好两个攻坚战宣传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215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6 03:40
  • 名 称 :许政办[2005]10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打好两个攻坚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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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10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打好两个攻坚战宣传

     

     

    禹州市、长葛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9月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短短半个月里,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了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状况的决心。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的两个重要文件,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在我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打好两个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打好两个攻坚战宣传活动方案

     

     

    为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得到切实认真的贯彻实施,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伤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决定开展一场声势浩大,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为契机,以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许政〔2005〕70号)为重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厉制裁各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05年9月15日-12月31日

     

    三、活动方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

     

     1. 电视台

     

        选择黄金时段,连续播出《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具体内容。宣传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的有关规定,公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创办专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跟踪报道我市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

     

    2. 报纸

     

    《许昌日报》和《许昌晨报》要选择头版显要位置,全文刊登《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具体内容,并配发评论员文章,使全社会充分了解党和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派出记者全程参与我市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联合执法行动,发挥好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对全社会公布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

     

     3. 电台

     

    选择合适时段,连续播出《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主要内容,介绍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分析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及时报道我市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宣传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的有关规定,公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二)举办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专家知识讲座。于9月26日邀请罗云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在禹州市人民会堂为全市涉煤部门和禹州市、长葛市的主要领导同志以及煤矿五职矿长进行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专题知识讲座。

     

    该活动由许昌市安监局主办,禹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三)组织开展“学习《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知识竞赛。9月下旬,在《许昌日报》全文刊登竞赛试题,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关注安全,预防事故”的良好舆论氛围。

     

    该活动由许昌市安监局牵头,许昌日报社和许昌天成安全事务所承办。

     

    (四)编写煤矿职工安全知识手册。组织有关煤矿安全专家,根据《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尽快编写出内容生动,浅显易懂,经济实用的煤矿职工安全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每位煤矿职工。所有矿工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必备安全知识和技能之后才可下井作业。

     

    该活动由许昌市安监局牵头,禹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承办。

     

    (五)组织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专家志愿服务团,送煤矿安全知识到基层。深入每对矿井,宣传党和国家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广先进的煤矿安全技术,督促煤矿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

     

    该活动由许昌市安监局主办,许昌天成安全事务所承办。

     

    (六)网站宣传。利用许昌市安全生产信息网,开办“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打好两个攻坚战”宣传专栏,宣传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知识,介绍我市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取得的新成绩。

     

    该活动由许昌市安监局承办。

     

    (七)做好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外来人口特别是外来劳务工在煤矿从业人员中占有一定比重,其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要发挥各类劳动培训机构的力量,加强这部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该活动由许昌市安监局牵头,许昌市劳动局和禹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八)建立、完善市政府预防煤矿安全事故新闻发布会制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利用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的进展情况,满足社会公众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鼓励全社会参与支持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该活动由许昌市安监局承办。

     

        (九)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具有煤矿相关管理职能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开展《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各类煤矿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煤矿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宣传。各煤矿要依法开展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宣传《特别规定》、《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职工认真收听收看新闻媒体播出的专题安全宣传节目。掀起一个“学文件,查隐患,定措施,保安全”的高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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