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10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防办许昌市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工作方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280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6 03:38
  • 名 称 :许政办[2005]10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防办许昌市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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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10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防办许昌市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工作方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防办制订的《许昌市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许昌市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工作方案

     

     

    (市人防办)

     

     

    为提高城市综合防护和防灾抗毁能力,促进我市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等部门关于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5〕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紧紧围绕做好新时期军事变革和反“台独”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这个中心,以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为目标,以适应现代信息化战争需要为标准,科学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发展目标,为我市人防建设提供依据。

     

    二、编制原则

     

    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与城市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适应现代信息化战争需要的原则;方案优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满足防空防灾一体化要求的原则;保密性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城市人防工程总体规划纲要。这是编制城市人防工程总体规划的依据。主要任务是:确定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确定城市战时组织指挥体系、城市规划区内重要目标、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防护的控制指标;确定规划期内人防工程建设发展目标、规模和工程布局配置方案;提出规划实施的步骤和重要政策措施等。

     

    (二)编制城市人防工程总体规划。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原则上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同时进行,且编制期限一致。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人防建设方针、政策,综合研究论证规划期内人防工程建设发展的条件,确定总体发展目标、规模和设防部署。重点是把人防公共工程以及防空疏散通道工程规划好,科学选址,合理配置,并把地面配套设施位置预留好。

     

    (三)编制城市人防工程详细规划。城市人防工程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规划,控制性规划指导修建性规划。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人防工程总体规划,与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同步进行。主要任务是:详细规定人防工程及空间利用指标,对人防工程建设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城市人防规划编制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收集基础资料阶段。8月份进行,要做到资料来源可靠,数据准确,项目齐全。

     

    (二)人防工程总体规划纲要编制阶段。8月下旬完成,总体规划纲要以文字为主,辅助以必要的分析图。

     

    (三)人防工程总体规划编制阶段。9月至10月上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以及规划图三个部分,要做到文字严谨、数据准确、图纸清晰,充分体现总体规划的内容要求。

     

    (四)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编制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人防工程详细规划要与城市详细规划紧密结合、相互衔接,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相协调。

      

    (五)人防工程规划评审阶段。11月下旬和12月上旬,由市人防办和市建委根据人防工程规划编制进度共同组织实施初评;经过初评修改后的规划成果,于12月中旬上报省人防办和省建设厅进行评审。

     

    (六)人防工程规划报批阶段。在完成规划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于年底前上报市政府批准。

     

    五、部门分工

     

    编制城市人防规划是2005年省政府下达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有关部门的具体分工是:

     

    市人防办。作为人防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与城市规划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城市人防工程详细规划,会同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共同承担人防工程规划编制任务。

     

    市建委。负责提供我市最新版电子地图、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成果等基础资料,把人防工程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人防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人防工程详细规划。

     

    市发改委。负责提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市社会发展综合资料等。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法律法规政策等基础资料。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等。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人防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证人防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魏都区、许昌县、东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提供有关数据和基础资料,做好编制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的配合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城市人防工程规划是应对复杂国际形势的需要,是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反“台独”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维护国家统一、保护国家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人防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单位为成员(名单见附件),主要协调解决人防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负责编制工作的联系协调、情况沟通和督查落实工作。

     

    (二)落实任务,强化责任。编制城市人防工程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标准高、技术性强。规划编制单位要按照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保质量和进度;有关配合单位要密切协作,加强联系,及时提供有关基础性资料。

     

    (三)精心编制,科学决策。编制人防工程规划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现代战争特点、国家战略方针、城市地理环境等因素,认真研究,精心编制。对规划要进行战术技术指标的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优化方案,科学决策。同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做好人防工程规划编制成果和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

     

     

     

     

    附件

     

     

    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工作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张宗保市政府副市长

     

    吴书芳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全振市建委主任

     

    杨建民市人防办主任

     

    成员:冀发澍市发改委副主任

     

    宋福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耀宇市国土局副局长

     

    连林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韩英剑市建委党委委员、规划设计院院长

     

    艾寒松魏都区政府副区长

     

    刘万民许昌县政府副县长

     

    赵庚辰东城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发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宝玉市人防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高宝玉(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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