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10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旅游局许昌市参加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168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6 03:38
  • 名 称 :许政办[2005]10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旅游局许昌市参加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许政办[2005]10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旅游局许昌市参加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旅游局制订的《许昌市参加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许昌市参加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快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拟组团参加11月1日至3日国家旅游局与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开放带动战略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利用投资洽谈会这个平台,充分展示我市对外开放成果、良好投资环境和独特旅游资源;以招商引资为重点,采取洽谈与展览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加大我市旅游资源开发力度,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此次投资洽谈会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参加,市旅游局负责牵头承办。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代表团,张宗保副市长任代表团团长,各县(市、区)、旅游景区(点)和有关项目单位为成员。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市旅游局局长马发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参加投资洽谈会的各项筹备及会务工作(联系电话:2965850,电子邮箱:13303741278@zy165.com)。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筛选和确定旅游推介项目。各县(市、区)要组织旅游景区(点)和有关单位,选择一批具有开发前景和一定吸引力的旅游招商项目参会。认真填写旅游投资项目清单、登记表,于8月30日前报(或发送电子邮件)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汇总整理后上报省旅游局。

     

    2.加强与客商的联络和洽谈。各参会单位要通过会前的小团组拜访、联谊等形式,加大客商邀请力度,做好项目前期对接工作。会议期间,各县(市、区)要准备2个以上项目参加签约,也可分头举行说明会、洽谈会及签约仪式,力争洽谈会取得实质性成果。市旅游局要充分利用洽谈会客商资源,及时提供与会客商情况,为我市参会单位寻找合作机会创造条件。

     

    3.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制作参会宣传资料,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对我市投资环境、优惠政策、重点项目以及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宣传力度,扩大我市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做好参会布展工作。各参会单位要积极购置展台,争取每个县(市、区)设置1个展台,并利用景区特色图片资料,精心设计布展,提高参展宣传效果。各县(市、区)购置展台计划要于8月30日前报市旅游局,购置费用和交款事宜与代表团办公室联系。

     

    四、参会费用

     

    市代表团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和参展单位的参会费用自理。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