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旅游局制订的《许昌市参加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许昌市参加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快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拟组团参加11月1日至3日国家旅游局与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开放带动战略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利用投资洽谈会这个平台,充分展示我市对外开放成果、良好投资环境和独特旅游资源;以招商引资为重点,采取洽谈与展览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加大我市旅游资源开发力度,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此次投资洽谈会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参加,市旅游局负责牵头承办。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代表团,张宗保副市长任代表团团长,各县(市、区)、旅游景区(点)和有关项目单位为成员。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市旅游局局长马发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参加投资洽谈会的各项筹备及会务工作(联系电话:2965850,电子邮箱:13303741278@zy165.com)。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筛选和确定旅游推介项目。各县(市、区)要组织旅游景区(点)和有关单位,选择一批具有开发前景和一定吸引力的旅游招商项目参会。认真填写旅游投资项目清单、登记表,于8月30日前报(或发送电子邮件)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汇总整理后上报省旅游局。
2.加强与客商的联络和洽谈。各参会单位要通过会前的小团组拜访、联谊等形式,加大客商邀请力度,做好项目前期对接工作。会议期间,各县(市、区)要准备2个以上项目参加签约,也可分头举行说明会、洽谈会及签约仪式,力争洽谈会取得实质性成果。市旅游局要充分利用洽谈会客商资源,及时提供与会客商情况,为我市参会单位寻找合作机会创造条件。
3.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制作参会宣传资料,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对我市投资环境、优惠政策、重点项目以及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宣传力度,扩大我市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做好参会布展工作。各参会单位要积极购置展台,争取每个县(市、区)设置1个展台,并利用景区特色图片资料,精心设计布展,提高参展宣传效果。各县(市、区)购置展台计划要于8月30日前报市旅游局,购置费用和交款事宜与代表团办公室联系。
四、参会费用
市代表团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和参展单位的参会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