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许昌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清欠办牵头组织成立了许昌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专案组。同时,确定了第一批30宗重点督办案件,其中:国务院督办的1件,省清欠办督办的7件,市清欠办督办的22件,共涉及30家拖欠单位,37家施工企业,拖欠金额总计1484.1万元,占全市拖欠金额的5%。从8月1日开始,市重点案件专案组分6个小组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部分重点案件得到初步解决。禹州房管局拖欠河南昊鼎基础公司工程款属省清欠办督办案件,该局在本次督办中对存在的问题比较重视,积极想法筹措资金,拟定于8月15日前先期解决5万元还帐,余额今年10月底前还完。禹州市药王制药有限公司因票据纠纷(数字有出入)引起拖欠,待双方帐目核实后年底前解决。无梁镇政府拖欠问题,禹州市清欠办正在进行协调,预计8月底前拿出还款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欠任务。魏都区第三人民医院、七里店乡政府承诺分阶段还款,计划9月底完成三分之一,11月底完成三分之二,12月底全部完成。
大部分重点案件由于拖欠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个别专案组督办不力等原因,工作无进展,问题依旧,有的甚至进一步恶化。长葛市葛天宾馆拖欠中建七局工程款问题,葛天宾馆已审请仲裁,但对有关情况既没有及时上报市清欠办,也没有与中建七局进行联系取得理解,导致中建七局不断向上投诉,8月2日在大河报被公开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长葛市老城镇政府拖欠问题仍未解决,存在被拖欠人越级上访隐患。鄢陵县政府拖欠虽经省、市十多次督办,但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从前承诺又不能兑现,8月2日、3日,被大河报、河南日报连续曝光,并写出专题配漫画进行报道,直接影响了许昌市的形象。许昌县灵井镇、将官池镇政府对拖欠问题多方找借口不还,致使被拖欠方无数次上访告状。市公安局看守所属国务院督办案件,襄城县交通局,襄城县丁营乡政府均属省重点督办案件,目前也无实质性进展。
8月13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清欠工作汇报,针对上述情况及清欠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凡列入重点督办案件的拖欠单位,专案组督办后如果仍然以种种借口不予偿还的,市监察局要及时介入,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市清欠办抓紧逐案件提出具体追究建议。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任务,对11月底前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在行政事业费中直接扣除用于还帐。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11月底前必须完成的清欠目标:许昌县政府284.78万元,鄢陵县政府229.4万元,长葛市政府1369.1万元,禹州市政府59万元,襄城县政府175.9万元,魏都区政府116.2万元;许昌市图书馆48万元,许昌市商校10万元,许昌市城投公司336万元,许昌市殡仪馆68万元,许昌市第四高中12万元,许昌高中101万元,许昌市垃圾处理厂38万元,许昌市第一中学18.4万元,许昌市统计局30万元,许昌市监狱261万元,许昌市公安局170万元,许昌市十五中学90万元,许昌市科技局14万元,市政府幼儿园48万元,许昌市发展投资公司449.6万元。
三是11月底前社会法人及房地产企业拖欠单位不能完成80%以上清欠目标的,除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外,还要追究法人代表的领导责任,并且停止一切基建项目的审批手续。
目前,全市清欠工作已到攻坚阶段,任务十分艰巨,要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全年责任目标,还要付出很大努力。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完成全年清欠任务。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