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支持军队的现代化建设,稳定军队干部队伍,推动我市“双拥”工作的扎实开展,现就2004年驻许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市直需要安置随军家属91人,其中干部身份家属8人。
二、随军家属安置计划主要由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劳动保障、人事、编制部门负责办理有关用工备案或调动手续。
三、凡有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安置对象的实际情况,本着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适当的工作。干部身份的随军家属原则上安置到市直财政差额供给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口安置)。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安置方案,2004年7月15日前安排随军家属上岗,并及时为随军家属办理用工备案、调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等项手续。
五、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下达的安置计划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也不得以接收为由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安置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进行检查,凡未完成任务(随军家属本人原因除外)的部门或单位,除责令其限期完成外,还要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2004年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计划
二○○四年七月五日
附件
2004年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计划
市教育局系统 3人 市物资集团系统 6人
市卫生局系统 2人 市水利局系统 2人
市公安局系统 1人 许昌烟草分公司 1人
市环保局系统 1人 市供销社系统 4人
市人防办系统 1人 胖东来烟酒公司 4人
市经贸委系统 20人 开端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4人
市交通局系统 9人 许昌大酒店 2人
市建委系统 9人 桃园大酒店 2人
市商贸集团系统 6人 鸿宝大酒店 2人
市外贸局系统 6人 许昌帝豪实业公司 1人
市粮食局系统 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