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4]2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嘉奖令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406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6 02:37
  • 名 称 :许政[2004]2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嘉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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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04]2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嘉奖令

        2003年,许昌市计生委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全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2003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16‰,比省下达我市的工作目标低0.5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比省下达我市的人口计划低2.97个千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34个千分点;政策生育率为96.75%;出生统计准确率为95.83%;避孕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分别为99.33%和91.04%;信访案件结案率为100%,圆满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别是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市计生委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扬计划生育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精神,勇于承担起全市的“非典”排查统计工作任务,为我市“非典”防治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许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许昌市计生委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努力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积极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不断把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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