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继续坚持以巩固和实现“两个确保”为中心,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进中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并代缴社会保险费;企业离退休养老金拨付率及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超额完成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965人,完成省下年度任务的159%,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377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2404本,完成目标任务的298%。登记失业率2.5%;全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1万人、27.4万人和26.9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扩面任务;企业工伤保险方案顺利出台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得到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在全市社会政治经济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接再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知难而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许政[2004]1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嘉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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