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温振杰同志许昌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许政〔2005〕52号
温振杰同志是我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生前是许昌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死,不幸去世,时年42岁。他从警20年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公安交警事业,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全市党员干部、公安干警和职工中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温振杰同志生前的模范事迹,为表彰和弘扬温振杰同志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市政府决定追授温振杰同志许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公安干警和广大职工按照《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温振杰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向温振杰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他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学习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脚踏实地、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执法为民、清正廉洁、一尘不染的高尚情操。通过学习先进、弘扬正气、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创造一流业绩,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建设和谐、平安许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