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6]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要求协调落实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251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7 04:19
  • 名 称 :许政办[2006]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要求协调落实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许政办[2006]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要求协调落实

    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东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4月10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就新校区建设问题现场办公,现场办公会上,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了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七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七项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按照“从优、从快、从便、从简”的原则,主动协调好、配合好,为新校区建设提供最优的政策、最好的环境,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成立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呈市委、市政府领导审签。(责任人:林禹生)

     

    二、关于参照许昌学院和许昌二高征地价格确定土地价格问题。由东城区、市国土局分别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宁伯伟)

     

    三、关于新校区建设启动资金问题。由市财政局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王宏伟)

     

    四、关于为新校区建设提供贷款贴息问题。由市财政局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王宏伟)

     

    五、关于减免有关建设费用问题

     

    (一)免缴部分

     

    1.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城市绿化费、新型材料墙改费。由东城区、市建委分别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宁伯伟)

     

    2.免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赵经文)

     

    (二)减缴部分

     

    1.按标准的30﹪缴纳质量监督费、按标准的30﹪缴纳施工图纸审查费、按标准的50﹪缴纳建设劳保费问题。由市建委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宁伯伟)

     

    2.按20万元标准缴纳文物钻探费问题。由市文化局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林禹生)

     

    3.按2万元标准缴纳地震综合评价费问题。由市地震局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赵经文)

     

    4.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开口费或增容费问题。要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协调许昌供水公司、许昌电力公司、许昌天伦燃气有限公司、许昌能信热力公司分别提出具体的优惠意见。(督办责任人:赵经文、宁伯伟)

     

    六、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缴地方财政部分返还问题。由市财政局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王宏伟)

     

    七、关于老校区土地的置换工作,且将老校区土地置换所得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问题。由市财政局、国土局提出意见。(督办责任人:王宏伟、宁伯伟)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