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是市委市政府2006年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为强力推进我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做好我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有效应对当前日益增多的突发性人为破坏事件和随时面临的自然灾害侵袭的需要。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可以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服务资源,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整体作战能力。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出规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扩大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认可。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联动110的认知度,同时广泛听取群众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看法和意见。新闻部门要对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的宣传进行整体策划,加大对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宣传力度,要对其服务的范围、参与联动的单位等作重点的宣传,使联动110深入人心,尤其要突出宣传各应急和服务电话由110代替这种新的城市应急服务模式,方便人民群众,扩大许昌知名度。
三、加强领导,建立制度,确保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早日运行。各联动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应急服务分队,配备必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及防护、急救、抢险等器材。应急服务分队24小时值班,确保随时接受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指令,要研究制定与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衔接紧密的运行机制,保证各个环节衔接有序。要根据各类紧急情况的特点,研究制定完善处置各类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和处置不同类型事件有针对性的具体预案。加强与紧急处置密切相关的资料库建设,形成上下衔接、门类齐全、有利实战、统一严密的快速反应体系。
附件: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
二○○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
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
2月27日前,召集相关新闻单位就进一步整合应急和服务电话通报情况,由新闻单位负责向社会发布消息,请广大市民就合并电话、建立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月1日前,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建设思路,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3月1日前,各联动单位将以下内容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电话、职务)和联系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2.本部门应急服务分队的地点、值班电话、人员和装备情况,应急服务分队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3.本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应急、服务的具体内容;4.值班制度;5.工作预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联动单位。
3月10日前,市直纳入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有建设资金分摊任务的单位按分摊标准将资金上缴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月中旬,组织各应急联动部门在春秋广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制造声势,扩大效应,推动应急联动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月10日— 4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完成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责任单位:市人事局(编办)。
5月1日前,完成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和应急服务分队队员的培训,招聘人员进入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跟班学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联动单位。
5月10日前,各联动单位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和方案,完善应急服务分队的建设。责任单位:各联动单位。
5月中旬,市政府组成督察组对各应急联动单位应急服务分队组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公安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6月1日前,免费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解决向各应急联动单位下达出警指令所产生的话费。责任单位:网通公司。
6月20日前,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制定应急演习总方案,在各联动部门制定子方案搞好分练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合成演习,提高各部门快速反应能力、抢险救援能力、合成作战能力和有效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联动单位。
7月1日,市政府对外正式发布许昌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运行公告。
联系人:王楠钧(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5137898—2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