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4]5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消防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176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7 03:57
  • 名 称 :许政办[2004]5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消防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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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4]5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消防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消防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及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五月十七日

     

    许昌市消防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及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消防工作,强化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79号令)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3〕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20分)

     1、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综合工作目标。(5分)

     2、定期组织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分)

    3、与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并进行考评,落实奖惩。(4分)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得到深入贯彻落实,辖区60%的重点单位达到公安部61号令要求。(8分)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15分)

    此项适用于许昌市中心城区规划区、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

    1、被省政府确定的禹州市、长葛市2个重点县(市)完成消防专业规划发布工作,并组织实施。(3分)

    2、被省政府确定的禹州市神后镇、顺店镇,长葛市大周镇、石固镇,鄢陵县陈化店镇,许昌县尚集镇6个重点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评审率达到70%。(3分)

    3、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完成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承诺的市政消火栓安装、消防站建设和消防装备补充数量。(3分)

    4、保障消防经费投入不少于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数额,且拨付及时,无挤占、挪用观象。(3分)

     

    5、未设置公安专职消防队的许昌县,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站),解决队(站)营房、人员、经费、车辆等问题。(3分)

    三、城市社区消防建设(15分)

    此项适用于魏都区、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

    1、制定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区消防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并同步组织实施。(3分)

    2、建立社区消防工作领导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公安、消防、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并认真指导社区消防工作开展。(3分)

    3、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消防队伍,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3分)

    4、社区配有必备的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3分)

    5、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分之一社区能够正常开展消防工作。(3分)

    四、农村消防工作(15分)

    1、制定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方案,保障农村消防工作同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相适应。(3分)

    2、建立农村消防工作领导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公安、消防、农业等部门积极组织并认真指导农村消防工作开展。(3分)

    3、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工作队伍,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分)

    4、配有必备的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3分)

    5、确定的3—5个行政村农村消防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在辖区内推广。(3分)

    五、重大火灾隐患整改(15分)

    1、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5分)

    2、建立重大大灾隐患档案,实行隐患整改责任制和隐患立销案制度。火灾隐患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4分)

    3、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现有火灾隐患再整改20%。(6分)

    六、消防监督执法(20分)

    1、执法严格,程序规范,无该罚不罚或畸轻畸重现象,无行政败诉案件。(5分)

    2、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处罚标准,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现象。(5分)

    3、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单位和人员。(10分)

    七、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10分)

    1、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宣传部门扎实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3分)

    2、教育主管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之中,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落实重点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专项培训。(4分)

    3、119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严密且效果明显;消防队站开放设施齐全,定期开放。(3分)

    八、火灾事故(10分)

    1、不发生重、特大大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相对稳定。(5分)

    2、及时查处火灾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查清率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率要达到100%。(3分)

    3、妥善处理火灾善后工作,按照规定对受灾及遇难人员家属进行救济,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2分)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认定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对完成消防工作目标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实施一定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消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一定数额经济处罚。年内辖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综合治理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国家、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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