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与会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135件,其中交政府部门承办的议案1件,建议129件;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96件,其中由政府部门承办的184件。为认真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力的主要形式;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政协委员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献计出力的重要方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承办单位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办理工作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重要的建议和提案,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主持办理。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和委员的复文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求真务实,注重质量
各承办单位在接到建议、提案后,要组织人员对建议提案逐一进行审阅、分类、研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切实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采纳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承办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共商解决办法;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积极予以解决,限期答复;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充分利用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把有关情况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做好汇报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狠抓落实上,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对所有的建议、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复文要符合政策,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三、强化督查,按期办理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交办、督办、答复到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各承办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后,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和委员,并在2004年6月30日前,将承办的建议、提案分别列表统计,以文字材料形式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对尚未办理完毕的,要说明原因,报告拟完成时限。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协提案委将在2004年6月下旬通报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对重视办理工作、答复质量高、按规定时限办结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办理工作差的单位提出批评。
四、几个具体问题
(一)办理复文要经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和签发,并按有关问题的解决程度,承办单位在答复函首页右上角要标明办理结果: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3、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用“C”标明;4、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二)承办单位若认为批办意见确有不妥,务于接到建议、提案的10日内将原件返回并附理由,不得拖压搁置或自行转给其他承办单位。
(三)各承办单位给代表、委员的复文要附上许昌市政府督查室印制的《征询意见卡》,对代表、委员反映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
(四)对联名提出的批评、建议、提案,一般按所留通讯地址回复前三名即可。
(五)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并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局(委、办)共同研究”语句,或在答复中予以说明。对于分别办理件,由各承办单位自行研究办理,分别答复。
(六)承办单位要将重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初稿送市政府督查室审阅,并对办理结果进行分类。
(七)凡办理建议、提案5件以上(含5件)的承办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向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写出书面办理工作总结。
联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电话:2965839)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电话:2665843)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3、人大代表建议复文格式
4、政协委员提案复文格式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1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许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制
附件2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许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制
附件3
许昌市 局(委、办、处)文件
字〔2004〕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A、B、C、D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二○○四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抄送: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3份);市政府督查室(2份);
(代表所在选区)人大常委会(2份)。
附件4
许昌市 局(委、办、处)文件
字〔2004〕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A、B、C、D
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 几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二○○四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