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5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督导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1-00058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1-08 08:01
  • 名 称 :许政办[2005]5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督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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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5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步伐,促进全市劳务经济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的发展农村劳务经济政策、采取的工作实招以及宣传发动情况。

    2.各县(市、区)培训输出情况。

    3.发挥政府部门的对外联络作用,摸清本地在市外创业和回归创业人员名册。

    4.全面掌握村两委班子中回归人员任职情况。

    5.全面掌握劳务品牌村情况。

    6.认真发现总结典型。一是务工致富典型,二是务工先进典型,三是回归创业典型,四是培训典型,五是职介机构典型,六是劳务输出品牌村。要求每个县(市、区)务工致富典型、回归创业典型、劳务输出品牌村均不少于10个,每类典型要写出文字材料。

    7.“三夏”期间,乡(镇)如何利用行政、市场手段,村两委如何组织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搞好麦收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具体做法。

    8.各地如何对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资源进行整合,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办企业与劳务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劳务经济的发展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以非公经济的发展带动劳务经济的发展。乡(镇)、村是否启动了“乡、村干部包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包劳务输出的乡、村干部数量。

    二、督导分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督导禹州市,市农业局督导长葛市,市教育局督导许昌县,市科技局督导鄢陵县,市财政局督导襄城县,市建委督导魏都区。每个督导组由一名副局长(主任)带队。

    三、督导时间

    5月17日-31日。

    四、督导要求

    1.各县(市、区)对督导活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提供材料。

    2.各督导组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善于发现和推出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各督导组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走过场。

    4.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要由专人负责撰写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尽,数字准确,典型突出。并将督导情况和统计表及时报送到市发展农村劳务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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