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5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2005年许昌市组团参加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1-00025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1-08 07:45
  • 名 称 :许政办[2005]5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2005年许昌市组团参加河南(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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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5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2005年许昌市组团参加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2005年许昌市组团参加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05年许昌市组团参加河南(广东) 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市商务局)

     

     

    为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扩大许粤经济技术合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商务厅2005年河南省境外省外投资贸易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5〕25号)要求,省政府拟定于2005年6月中旬在广州市举办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及项目签约仪式,我市拟组团参会,并举办“许昌市市情说明会暨签约仪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宗旨

     

    进一步贯彻落实 “东引西进”和“开放带动”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年、项目建设年”要求,通过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使我市企业与广东省企业直接对接,把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的重点转向吸收沿海发达地区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上来;并以此为契机,宣传许昌、推介许昌。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参会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代表团,毛万春市长任团长,申武装副市长任副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魏金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我市参会单位主要有: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东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有关部门,与广东合作企业的签约单位及有意向到广东省招商引资的企业;参会总人数60人左右。

     

    三、会议议程

     

    (一)6月23日上午10:00—12:00,举行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会议由省商务厅主持。

     

      1.省商务厅领导介绍河南省情、对外开放政策、推介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多媒体配合);

     

      2.豫粤双方企业代表对接洽谈。

     

    (二)6月23日下午14:00—17:00,许昌市政府代表团举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推介活动。

     

    (1)市政府领导介绍市情;

     

    (2)市商务局推介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3)许昌市与应邀客商进行项目对接。

     

    (三)6月24日上午11:00,举行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会议由省商务厅主持。

     

    1.省政府领导致辞。

     

    2.广东省政府领导致辞。

     

    3.豫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

     

    (四)6月24日下午14:00—17:00,项目洽谈。

     

    四、参会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洽谈会是我市落实“东引西进”战略的重要举措,它给我们提供了与广东发达地区合作发展的新机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各类企业利用好此次平台,寻求合作伙伴和发展机遇,落实“东引西进”战略;并于5月25日前将县(市、区)该项活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商务局。

     

    2.加强项目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着手开展与广东省的项目衔接、项目资料编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选择一批针对性强、有地方特色的项目参会。确保完成参会签约和洽谈项目,力求取得好的成果。原则上各县(市、区)、东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证一个签约项目,一个洽谈项目。项目清单于5月28日前报市商务局。

     

    3.大力开展邀商工作。广东签约方的邀请采取“谁签约,谁邀请”的原则,要注意千方百计邀请中外大型企业客商参会,并于5月28日前将邀商情况报市商务局。

     

    4.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参会人员住宿申报表》报市商务局。报到当天晚召开预备会,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及签约代表参加(预备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经费问题

     

    市代表团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及其它参会单位经费自行解决。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昌市商务局  赵卫民  滕世中

     

    手机: 13937455921(赵)    13603743389(滕)

     

    办公室(传真)电话:0374—2622355

     

    E-MAIL: zwm6305@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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