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5]49号 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暨重点企业发展座谈会提出的重要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1-00031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1-08 07:45
  • 名 称 :许政办[2005]49号 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暨重点企业发展座谈会提出的重要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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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5]49号 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暨重点企业发展座谈会提出的重要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暨重点企业发展座谈会,会议总结了今年一季度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并对重点企业发展问题和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暨重点企业发展座谈会上提出的重要工作分解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落实情况。

    一、关于解决好工业增长放慢、企业亏损增加问题

    (一)要认真研究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分析判断运行动态趋势,对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对市直生产下降的企业,要与企业一道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共同制定发展对策,尽快扭转企业生产下降局面。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企业发展服务局、统计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负责催办。

    (二)加强银企沟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1.前段时间召开的银企洽谈会上,银行对一些急需资金的企业出具了贷款承诺,草签了35.6亿元的贷款协议,各家商业银行和企业要共同努力,确保履约。

    由市发改委、人行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2.5月份,要组织金融部门和有关企业召开一次专题会,对银企洽谈会草签的协议和正在对接的贷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落实,确保资金到位。

    由市发改委、人行、企业发展服务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负责催办。

    3.第二季度要再筛选推荐一批项目进一步与银行搞好对接,争取贷款,努力保持新建项目和企业流资需求。

    由市发改委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三)强化成本管理,消化涨价因素。要突出抓好企业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从购进原材料开始,到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控制的成本管理体系,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现在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也要居安思危,有忧患意识,考虑企业长期发展,合理利用好各项资金,防止盲目铺摊子、大手大脚花钱。

    由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负责催办。

    (四)抓好扭亏增盈,遏制亏损增加的势头。

    1.对亏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分类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亏增盈。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企业发展服务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负责催办。

    2.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4月21日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扭亏增盈目标任务。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3.要对全市扭亏增盈加强指导和督促,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保证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并对各地扭亏增盈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4.要突出抓好市直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由市发改委、国资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负责催办。

    二、关于资金、土地、能源约束问题

    (一)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一些与知名企业合资、合作的项目要一个一个地盯紧,切实搞好服务,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落地。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二)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开行授信,争取早日签订授信协议。同时,在银企洽谈会的基础上,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企业与银行、项目与银行的对接。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人行、企业发展服务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五科负责催办。

    (三)要盯紧上级政策性资金,特别是要用好中部崛起的政策,在道路、农业、水利、工业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四)争取上级用地指标,盘活存量用地。加大三项整治土地的调剂。重大项目要争取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核准,并争取纳入国家、省重点项目计划盘子,以争取国家、省直接安排的重点项目用地指标。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整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努力增加我市可调剂的用地规模。按照省里的政策,本市整治的闲置土地可以自己使用。省下达的土地指标要优先市区,各县(市)要靠三项整治调剂建设用地指标。

    由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负责催办。

    (五)要加大煤炭、电力协调力度,确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能源供给,特别是要做好迎峰度夏的准备工作。从现在起就要拿出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煤炭等能源的生产、供应、运输,电力、热力的调度都要周密安排,确保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三、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一)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对每一个项目,都要组织专门的班子来抓,实施全程服务,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当前是施工的黄金季节,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加快工程进度。今年计划竣工的项目,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期竣工。对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要加强督办,每两周向市长办公会汇报一次,确保重点项目如期推进。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二)确保工程质量。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建设监理制,不断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三)对重点项目实施“零接触”制度。从第二季度起,除安全生产外,对重点项目实施“零接触”制度,不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要研究具体办法,把“零接触”制度作为一条纪律,加强督查,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监察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四、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发展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安监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负责催办。

    (二)要按照《许昌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和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对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而未排查出来的,一旦发现或发生事故,由负责排查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安监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负责催办。

    (三)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作为失当等情况,要按照《许昌市安全生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严格追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安监局具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负责催办。

    五、关于重点企业发展问题

    今年,我市确定了40户重点企业,其中有6户属省百户重点企业。按照毛万春市长指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征集了40户重点企业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53个问题,集中在资金、土地、电力、人才、交通、政策、市场秩序、其它等8个方面,目前,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已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了分解,建立了台帐,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首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一件件落实,一件件办理。此项工作继续由赵经文副秘书长牵头,市政府办公室五科做好督查落实工作;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由申武装副市长向每两周一次的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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