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落实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救灾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项工作总体落实较好。一是农村低保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了提标扩面工作,从7月1日起将保障标准由700元/年提高到800元/年,每人每月补差标准达到了20元。二是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了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5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的供养标准;开展了五保对象调查,对符合条件的6944名新增供养对象分别建立了资料档案;新开工建设35个农村敬老院。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各县(市、区)均出台了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方案,需本级匹配的20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已经落实;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救助39361人,支出金额121.5万元。四是救灾工作妥善安置了因灾紧急转移的8.5万名群众,及时解决了6万余名群众的缺粮、缺衣问题,制定了需政府帮建的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农村低保工作。禹州市:浅井乡扒村、二郎庙村,苌庄乡郭楼村没有固定的公示栏,没有做到按户施保,存在一户只保一人的问题。浅井乡扒村个别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了农村低保。苌庄乡第二季度低保资金至检查之日仍未发放。襄城县:王洛镇孙庄村,汾陈乡老庄、王付庄没有固定的公示栏,公示内容不符合要求。王洛镇孙庄村存在不按户施保的问题。汾陈乡老庄、王付庄低保证填写不规范。许昌县:财政部门前两季度拨付农村低保资金不及时,未安排工作经费。民政部门档案资料有关表格内容有漏项。尚集镇位庄、武店村,小召乡毛里、河沿张村没有固定的公示栏。尚集镇低保金领取证填写不规范。鄢陵县:财政部门前两季度拨付农村低保资金不及时,未安排工作经费。民政部门档案资料有关表格内容有漏项,民主评议表上参加评议人员没有逐人签名。马栏镇娄家庄、支家庄,柏梁镇甘罗村、袁拐村没有固定的公示栏。长葛市:财政部门未安排工作经费。坡胡镇营张、坡李村,石固镇东北街村低保证书填写不规范,低保对象没有按程序公示。
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禹州市:财政部门第三季度五保供养资金至检查之日仍未到位。浅井乡扒村、二郎庙村,苌庄乡郭楼村对五保对象没有公示,五保供养证填写不完整。苌庄乡第二季度五保供养资金至检查之日仍未发放。襄城县:财政部门第三季度五保供养资金至检查之日仍未到位。王洛镇孙庄村、汾陈乡老庄、王付庄对五保对象没有公示,五保供养证填写不完整。汾陈乡采购五保供养物资程序不规范,折价偏高。许昌县:财政部门前两季度拨付五保供养资金不及时,第三季度五保供养资金至检查之日仍未到位。民政部门档案资料有关表格内容有漏项。尚集镇位庄、武店村,小召乡毛里、河沿张村没有固定的公示栏。鄢陵县:财政部门前两季度没有按时间要求拨付五保供养资金,第三季度五保供养资金至检查之日仍未到位。民政部门档案资料有关表格内容有漏项。马栏镇娄家庄、支家庄,柏梁镇甘罗村、袁拐村没有固定的公示栏。柏梁镇个别五保协议有填写错误。长葛市:坡胡镇营张、坡李村,石固镇东北街村五保证书填写不规范,五保对象没有按要求公示。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各县(市、区)城乡医疗救助起付线偏高。
四、救灾工作。各县(市、区)倒房重建资金尚未落实。
对上述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的责任感,采取措施,抓紧解决,确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的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