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方案
(许昌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重大决策,提高中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广电总局、旅游局、中国贸促会、全国工商联、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和中部六省共同举办首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部博览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58号)精神,我市决定组团参会。为切实做好我市组团参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交流、合作、发展为主题,以国家推进“万商西进工程”为契机,充分利用中部博览会这个平台,发挥我市区位、产业、产品、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承接国际产业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扩大国内外贸易,促进经济转型,实现我市经济高速、稳定发展。
二、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2006年9月26日一28日。
(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国际会展中心。
(三)本届中部博览会的主要内容包括展览、货物贸易、投资洽谈、项目签约、旅游推介和高峰论坛等。
1.展览主要包括序厅、一楼展示洽谈区、二楼商品贸易区三个部分。其中:序厅集中展示我省的主题形象;一楼展示洽谈区,我市特装面积60平方米,重点宣传我市投资环境、招商项目和旅游推介等内容。
2.二楼商品贸易区设展位100个(免收展位费),我市展位6个,统一布展。货物贸易主要是展示推销我市优势产业及名优特新产品。
3.投资洽谈主要是推介我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环境和投资政策,发布招商信息。
4.项目签约由大会统一提供签约场所,按照大会安排的时间段组织签约。
5.高峰论坛由大会组委会组织,邀请国内外政要、商界精英、专家学者围绕中部崛起发表主旨演讲。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进度
(一)8月25日,市政府召开动员会。
(二)8月26日,各有关单位报代表团团长、联络员名单。
(三)8月29日前,各县(市、区)报参展企业名录、参会人数、上会签约的项目。
(四)9月20日前,完成展板制作和宣传资料的印制。
(五)9月23日前,参会商品运抵长沙,参会代表到达长沙。
(六)9月24日晚,市代表团在长沙召开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联络员预备会,通报情况,部署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组团参会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参加首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代表团,副市长申武装任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外经科),魏金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我市参会单位主要有: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五、参会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各部门要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各参会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领导挂帅,专人负责,把组织动员企业参加本届中部博览会作为实现中原崛起、积极承接“两个转移”、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扩大内需、开拓市场的具体行动,认真做好参展参会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我市名优企业报名参会。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参展产品的筛选工作。参展产品既要注重适销对路又要能够集中反映许昌特色,严禁假冒伪劣和低档次产品进入展馆。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准备项目,抓紧做好前期工作,积极组织与沿海省、市和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中部省份的客户对接洽谈,每个单位保证有1个以上项目上会签约。
(四)各代表团要指定专人做好展会期间的现场管理和成果统计工作。展会结束后,代表团办公室将根据各有关组织、布展、现场管理和成果统计情况进行评比。
(五)市代表团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县(市、区)及其它参会单位经费自行解决。
(六)联系方式:
许昌市商务局:赵卫民滕世中
办公室电话:0374-2622355
传真:0374-2334045
手机:13937455921(赵)13603743389(滕)
E-MAIL: zwm6305@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