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制定的《2006年许昌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2006年许昌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许昌市教育局)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为了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危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据统计,我市目前仍有D级危房114097平方米,其中D级教学用房49737平方米,D级行政办公用房9999平方米,D级生活用房54361平方米,分两年改造完毕。今年计划改造危房55030平方米,其中,禹州市11900平方米,长葛市11090平方米,许昌县11213平方米,襄城县10424平方米,鄢陵县 7633平方米,魏都区2770 平方米。
二、资金筹措原则
2006年计划改造危房55030平方米,计划投资2751.5万元,在中央、省补助资金未下达之前,已确定的农业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中安排的4%(829万元),于2006年9月1日前拨付到各县(市、区)“危改资金专户”,剩余资金按照上级规定,县级财政负担20%,省财政负担80%,待上级资金下达后及时拨入危改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
三、工程的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8月20日—9月10日)
各县(市、区)要按照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学校,特别是受灾严重、影响学生上课的教学用房要优先安排。排定工期进度表,建立危改台帐。危改台帐要于9月5日前报市危改办。凡被确定的危改项目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工程量小的项目实行打捆招标或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0日—12月20日)
危改项目学校招投标、地质勘探、图纸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要于9月10日前完成,9月20日前全面开工。开工后,无论实行招投标或邀标的危改项目都必须对学校项目严格把关,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确保工程质量。对所有的危改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工程实施档案材料,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以备查阅。
市危改督查组要不定期对危改工程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危改督导组要不间断地对辖区危改工程进行巡查,在我市形成上下结合、立体交叉的监控网络,为把每一个项目都建成标准工程、优质工程和放心工程奠定基础。
(三)验收阶段(12月21日—31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省危改办制定的《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于12月21日后对本地的危改项目进行验收,并写出验收报告,12月26日前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将组织市政府危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六组,对各县(市、区)所有的危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负有主要责任,要根据本地中小学危房状况,统一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改造危房校舍,确保师生安全。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市教育局负责工程规划制定和组织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工程项目立项审核和国债项目的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落实和工程资金管理,市建委负责工程建筑质量监管,市扶贫办负责扶贫危改项目的实施,市监察局负责危改工程的执法监察。
(二)健全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继续推行危房改造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使用费、图纸设计费、地质勘察费、监理等收费,要严格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收费标准的通知》(许政办〔2005〕29号)精神,严禁以各种名义高收费、乱收费。危改资金管理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许昌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规范操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许昌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危改办许昌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委许昌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危改工程规范运作。
(三)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危改工作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明确本单位承担的职责。对危改工程的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工、竣工。每个危改项目要明确三名责任人:投资主体确立一名责任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立一名责任人,学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二是建立危房改造工作视察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经常性的视察和调研,对危房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场办公,立即解决。三是建立危改工作督察制。市政府成立6个督查小组,由教育、财政、发改委、扶贫办、建委、监察局等单位的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包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所包县(市、区)危改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督促资金落实,监督工程进度与质量。市监察局要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作为效能监察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督查组每周至少深入危改现场一次,督查工程形象进度,加强质量监管,并向市危改办上报督查情况。市危改办要每半月召开一次危改协调会,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建立危改情况通报制。市危改办每周至少要编发一期工作简报,通报全市的危改进展情况,推广好的先进典型,每半月通报一次全市危改在建项目形象进度。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凡因措施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工程目标的地方,或者是在督查中发现去年改造过的项目又成危房的,必须查明原因,视情节轻重,除对直接责任人做出党政纪处理外,还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追究督查组组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