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订的《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七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
(许昌市商务局)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06年境外省外重点投资贸易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6号)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资促〔2006〕23号)要求,我市将继续组团参加2006年9月8日至11日在厦门举行的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为做好此次参会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投资促进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和“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投洽会提供的国际性招商引资平台,突出宣传我市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政策,展示我市的区位、资源和人文环境优势,推介一批符合产业规划的优势项目,以投资洽谈、专项活动、高层论坛为主要内容,采取投资与贸易相结合、考察与论坛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我市参加本届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商务局承办。为做好参会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代表团,副市长申武装任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洽谈会各项筹备及会务工作,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项目的征集与对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围绕我市的支柱产业,进一步筛选招商项目,特别是一些具有地方特色、非公有制引资项目和服务贸易等产业的项目,做好项目的收集上报工作。市商务局协同有关单位要对征集上来的项目逐一选择核对,及时做好项目对接,确保项目的准确无误。各参会单位要准备1—2个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参加省签约仪式,争取在这次投洽会上有所突破。
(二)做好客商邀请工作。本届投洽会的客商邀请采取分头邀商的原则,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利用掌握的客商资源,通过会前的小团组拜访、友好城市联谊等方式,加大客商邀请力度,利用“万商西进”的大好机遇,实施“走出去”方针,到市外、省外和境外邀请重要客商,注意提高邀商的规格和层次,争取邀请到海外及港澳台的国际知名企业和知名人士。
(三)本届投洽会我市不再搞集中签约,各参会单位要积极参加省政府在厦门举办的“走出去”洽谈会、“河南与台湾经贸合作座谈会”等对外合作活动,充分发挥各分团灵活机动的优势,有针对性地拜访客商,也可自行举行说明会、洽谈会及签约仪式,成果上报市组委会汇总。
(四)发挥企业招商引资的主体作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方针,把企业推向招商引资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它们的自主能动性,使它们成为招商引资的主体。政府要积极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各种专项洽谈活动,增加他们与境内外投资者合作的机会,要向企业提供各种信息资源和客商资源,千方百计为企业搞好服务。
(五)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好这次平台,加大对本地区的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地方特色、区位优势和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力度,各参会单位要积极提供本地特色的资料、图片和手册,在投洽会上对外宣传,同时报市商务局,由其统一收集整理并提供给省组委会参展。
四、经费保障
市代表团参加投洽会的各种费用由市代表团办公室做出预算,市财政部门拨付;各县(市、区)要保证大会的配套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