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经过严格审核、充分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32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现将《许昌市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许昌市第七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一、发改委(2项)
1.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企业认定
2.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合资项目的立项和可行研究报告审批
二、民族宗教局(1项)
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核
三、司法局(1项)
法律职业资格证审核
四、财政局(1项)
需要上报审核的股本设置、配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审核
五、劳动局(1项)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审核
六、建委(1项)
建筑工程标底价核准
七、交通局(2项)
1.汽车养路费免征证审核
2.汽车养路费减征证审核
八、农业局(3项)
1.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2.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审批
3.农药生产批件核准
九、商务局(1项)
进出口企业、外经企业资格证书年审
十、文化局(1项)
电子出版物经营许可
十一、广电局(2项)
1.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2.有线电视台设计安装许可
十二、国税局(1项)
个体户核定税额审批
十三、地税局(1项)
发票印制审批
十四、质监局(7项)
1.农业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审批
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审核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
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其它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5.气瓶充装单位资格审核
6.锅容管特安装许可证
7.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验收
十五、药监局(3项)
1.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核
2.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核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核
十六、农机局(2项)
1.拖拉机驾驶员证年度审验
2.跨区机收作业队资格认定
十七、安监局(2项)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
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存储证书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