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制定的《许昌市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许昌市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为确保全市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河南省2006年30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国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这一重要机遇,以优质化、专用化、多样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效益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实施优质化种子、规模化种植、规范化栽培、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我市优质专用小麦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目标任务:全市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面积126万亩,每亩补贴10元,共计1260万元。其中许昌县44万亩,补贴440万元;襄城县30万亩,补贴300万元;鄢陵县27万亩,补贴270万元;长葛市25万亩,补贴2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面积落实率、补贴券到户率、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关键技术推广到位率、优质小麦产品抽样率达到100%;项目区优质小麦生产成本比项目实施前下降5%;项目区小麦商品率达到5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搞好项目规划
按照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土地肥沃、种植水平高、村“两委”班子工作过硬等要求,认真规划项目实施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整户实施,做到一户不漏,规模种植,单元种植规模应在0.5—1万亩以上。根据去年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乡村,及时进行面积调整。在项目规划时,由项目县(市)确定项目实施区域、乡(镇)及实施面积,报市农业局备案。在项目落实过程中,不准缩小补贴面积,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简单平摊补贴面积。在搞好项目规划、面积落实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供种清册编制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造册,按照每一户的实际种麦面积进行登记,每户的补贴面积不得超过其2006年享受粮食直补面积。
(二)确定主导品种
坚持“专家推荐,市场认可、农民欢迎,推优而不片面求新求异”的原则,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主导品种明确、搭配合理的要求,参照省农业厅推荐的41个品种,每个项目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3—5个品种,在项目区推广种植。此外,还可确定1—2个特殊适应性品种,作为主推品种。项目乡(镇)确定的品种不得超过3个,努力做到一村一品。确定主导品种时,坚持自下而上进行,即县、乡组织项目村逐村发放品种选用问卷调查表,或召开村组村民代表会,按照多数农户的意见,确定该村选用品种。乡镇汇总后,上报到县(市),县(市)汇总后上报到市。
(三)确定供种企业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市农业局负责供种企业的招标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保证种子质量和配套服务,保证成本较低和质量效益的原则。成立专门招标组织,制订招标文件,通过媒体在省内公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种企业。招标前市农业局组织人员对投标企业进行考察。去年供种出现问题和有经营劣迹的企业不能参与竞标。对招标确定的供种企业,要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布。确定的中标企业数,每个项目县(市)应在2个以上。招投标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全过程实行监督。
(四)做好补贴券发放工作
严格执行《河南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券发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补贴券的发放、回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县、乡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按每亩10元钱的标准将补贴券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补贴券发放与使用期间,市财政、农业和发改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小麦良种补贴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不误农时、及时发放、服务到位、方便群众。
(五)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标供种企业确定的供种量,待供种合同签订后,预拨70%的项目补贴资金给供种企业;其余30%资金,麦播结束后,供种企业凭回收的补贴券予以结算。项目县(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定期上报。对套取、贪污、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搞好技术培训
项目县(市)农业部门要制定本地优质专用小麦保优节本规范化栽培技术规程,印成明白卡(纸),及时发放到项目区农户。项目区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按照“服务跟着项目走”的要求,麦播前,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对项目区进行优质专用小麦保优节本规范化生产技术培训,并利用广播、电视、技术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开展技术宣传活动。市、县、乡农业部门要组织大批农技人员,深入项目区,包乡包村,做到村村有技术员、户户有明白卡、家家有明白人。包乡包村科技人员名单要列表报市农业局备案备查。
(七)加强供种环节管理
1.建立项目档案。按照县有示范图、乡(镇)有分解表、村有登记册、户有明白卡的要求,逐级建立良种补贴项目区工作档案,保证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规范化管理。乡(镇)、村两级还要建立供种台账,账目明细到户,随时接受检查及年终审计。
2.按合同供种。供种企业要严格按照供种合同所规定的品种、价格、面积、数量,供种时间、地点、方式等,以村为单位,统一供种,统供率达到100%。农民购种时,要到供种企业售种点购种。补贴券按券面价值抵顶种子款,差额由购种农户以现金支付。项目县(市)农业局要派专人到每个供种点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供种工作顺利进行。
3.严把种子质量关。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要切实加强种子质量检测,在供种单位质检的基础上,按程序做好种子抽检工作。没有质检报告的种子,坚决不准供应到户。对抽检不合格的种子,及时封存,就地转商,严防再次流入市场。项目县(市)种子管理站要督促中标供种企业及时抽样送检,防止漏检种子进入供种环节。供种企业所供种子,要统一包装,统一标签,种子质量全部达到国家《粮食作物种子—谷物类(GB4404.1—1996)》标准,实现主导品种良种覆盖率100%,精选加工率100%。大力推广种子包衣技术,努力提高项目区种子包衣率。供种企业选用的小麦种衣剂必须是经过农药检定部门抽检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种衣剂。
(八)做好产销衔接工作
项目县(市)农业局要及时指导项目区农户与当地小麦加工、流通企业签订“订单”,在确定订单收购优质小麦的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到小麦最低市场收购价的政策效应,确保实现优质优价,增加农户收入。
三、加强领导
(一)建立组织。市、县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业、财政、粮食、水利、科技、金融、农机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及农业专家组成的技术服务组,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服务指导。对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工作要早宣传,早发动,早安排,早部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真正把项目实施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德政工作来抓,由部门行为变成政府行为,由政府推动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实行五项制度。一是实行责任制。市对项目县(市)、项目县(市)对项目乡(镇)、项目乡(镇)对项目行政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确保项目落到实处。二是实行公开制。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对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张榜公布;市、县农业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群众咨询、意见反映。三是实行分工合作制。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由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负责项目规划、组织实施、技术宣传与培训等;财政部门做好补贴券发放、资金落实与管理等。农业、财政部门要搞好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四是实行督导制。市农业部门、财政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四个项目县(市)加强全程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县(市)、乡(镇)政府,县(市)农业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人员及供种企业法人代表为具体责任人。同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发生问题的地方,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进一步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责任,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