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组团参加首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民族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许昌市组团参加首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民族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
(许昌市商务局)
首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民族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宁洽会)将于2006年8月25日—2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06年河南省外重点投资贸易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6号)要求,我市决定组团参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参会单位
为做好参会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代表团,副市长申武装任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魏金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我市参会单位主要有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7月20日前,各有关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展位。
(二)7月25日前,报送本次活动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参展企业申请表,楣板制作内容,展位搭建要求及说明。
(三)8月5日前,各参会单位报宾馆住宿人数,同时交纳定金;报送有关参展企业展板制作和宣传材料印刷情况;交齐展位费及相关费用。
(四)8月20日前,展品运抵展馆,参会代表到达银川市。
(五)8月20日—24日,参展单位布展。
(六)8月23日晚8:00,召开预备会。
(七)8月25日上午9:18,举行开幕式。
(八)8月25日—28日,展览、展示、洽谈、交易。
(九)8月28日下午17:00,撤展。
三、展位设置及布展
本次宁洽会我省设河南展区,各市都要布置展位。市代表团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配展位,对布展工作提出总体安排。参会单位要按要求负责本展位的具体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展品发运及接运工作,展品接运负责人必须于8月20日前抵达展馆。参会展品的发、运、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办理,于8月20日前运达展馆。
四、会务安排
为便于管理,各参会代表住宿由市商务局统计后统一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统一安排。
五、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扩大开放和东引西进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与宁夏及西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落实工作,及早着手,力争会议期间拿出一批有针对性的项目招商,推出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签约。
六、收费标准及交款方式
(一)展位费:每个室内标准展位收费1500元。按照豫政办〔2006〕6号文件规定,由省、市财政和企业各负担三分之一。
(二)住宿定金:暂按300元/间。
以上费用务于8月5日前交市商务局企业服务科。
七、参会要求
(一)此次参会工作是由省政府领导,各参会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参展,筛选上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确保会议圆满完成。
(二)宁洽会开幕在即,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按照本方案安排的时间进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参会人员要遵守大会纪律,服从市代表团办公室统一管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昌市商务局寇旭光李慧泉
电话:0374—5913009286069813937449160
传真:0374—2334045
附件:1.宁洽会简介
2.首届宁洽会参展报名申请表
3.展位搭建要求及说明表
4.参会人员住宿情况申报表
附件1
宁洽会简介
为加强中西部地区的经贸交流,促进宁夏及全国各地清真食品和民族用品产业发展,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产业升级,打造全国的清真食品和民族用品集散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06年8月25日至28日在首府银川市举办首届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民族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
此次大会以“扬清真美食文化、创特色优势品牌、加强宣传谋合作、促进发展求和谐”为主题,汇集国内外清真食品企业和食品业界专家、学者,对中国和宁夏清真食品产业发展进行交流探讨,邀请全国各地知名的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民族用品企业参会、参展。宁夏作为全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在牛羊肉深加工、清真餐饮业、奶产业、民族用品等方面已经形成一定的产业集群,具备规模经济效益。本次大会旨在构建宁夏及全国清真食品产业和民族用品产业交流合作、共促发展的平台。
宁夏是一个神奇而美丽的地方,有古老的黄河文化、雄浑的大漠风光、神秘的西夏王陵、浓郁的回族风情、迷人的六盘胜景和秀丽的江南景色。宁夏回汉等各族人民热忱欢迎各界朋友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