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长葛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许昌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许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建立许昌市关停小火电机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发改委、企业发展服务局、信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业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市人民银行、禹州市政府、长葛市政府、许昌火车站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督查和落实。
(二)联席会议职责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要求,统一领导我市的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
2.部署和安排我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研究解决关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关停后的善后工作,确保关停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通报关停工作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有关问题,并将确定的有关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按规定进度关停我市纳入关停范围的小火电机组,妥善解决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关停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环保局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113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有关县(市)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置关停机组债务和人员等问题,确保关停工作顺利进行。
(一)关停范围及时间要求
按照省政府要求,新峰矿务局电厂2×1.5MW机组、禹州文殊电厂2×3MW机组、禹州远航铝电集团2×6MW机组要在2005年底前关停;
2006年关停长葛恒光热电有限公司分公司2×12MW机组;
2007年关停许昌昶源热电有限公司2×3MW机组、禹州远航铝电集团1×25MW机组。
(二)关停措施
1.禹州文殊电厂:该厂始建于1986年,为禹州市文殊镇乡办企业,该厂装机容量为2×3MW,省政府要求2005年关停。
因企业经营困难,两台机组已于2004年停止运行。
2.平禹煤电公司新峰矿务局自备电厂:该电厂前身为新峰矿务局自备电厂,新峰矿务局整体出让平禹煤电公司后,隶属于平禹煤电公司。该厂装机容量为2×1.5MW,省政府要求2005年关停。
该厂装备的两台机组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已无改造价值。由禹州市政府责成平禹煤电公司按照省政府要求,尽快完成关停工作,人员、债务等有关问题由平禹煤电公司统筹处置。
3.长葛恒光热电有限公司发电分公司:其前身为长葛电厂,始建于1978年,装机总容量为2×6MW 2×12MW,2×6MW机组已于2000年退役,2×12MW机组计划2006年关停。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机组资源,要尽快通过技术改造把2×12MW燃煤机组改造为以农作物秸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机组。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由长葛市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快工作进度,2006年底前开工建设。
4.禹州远航铝电集团:始建于1977年,现有装机容量:2×6MW 1×15MW 2×25MW。省政府要求2005年关停2×6MW机组,2007年关停1×25MW机组。
2×6MW机组已于2005年底按计划关停。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机组资源,要尽快通过技术改造把1×25MW燃煤机组改造为以农作物秸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机组。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由禹州市政府督促该企业加快工作进度,2007年底前开工建设。
5.许昌昶源热电有限公司:始建于1984年,现有装机容量:2×3MW 1×6MW 1×15MW。2007年计划关停2×3MW机组。
计划关停的2×3MW背压机组尚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应通过技术改造将其改造为以农作物秸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机组。该公司要尽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07年底前开工建设。
三、明确职责,确保关停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及关停稳定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关停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将关停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工作。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责任单位关停工作进行督查,对关停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有关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各项工作。
禹州市政府对平禹煤电公司新峰矿务局自备电厂机组关停及关停后的社会稳定工作负总责。
禹州市政府负责督促禹州远航铝电集团加快工作进度,对列入2007年关停范围的1×25MW燃煤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将其改造为秸秆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在2007年底前开工建设。
长葛市政府负责督促长葛恒光热电有限公司对列入2006年关停范围的2×12MW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将其改造为秸秆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在2006年底前开工建设。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负责督促许昌昶源热电有限公司加快工作进度,对其列入2007年关停范围的2×3MW背压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将其改造为秸秆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在2007年底前开工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市关停小火电机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落实关停企业人员情况,指导有关县(市)完善和落实安置方案。
市信访局负责接待机组关停企业可能出现的上访人员,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制定稳定工作预案。
市水利局负责对小火电机组关停企业生产用水进行监控,对未按计划关停的小火电机组核减其生产用水指标,或强制关闭其自备井。
市环保局负责对关停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控,对未按计划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不再分配排污指标,停发排污许可证。
市电业局对未按计划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不再收购其电量,不再提供关停机组的启动电源。
市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关停企业的贷款监控,对未按计划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不得提供新的贷款。
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对未按计划关停的小火电机组的生产用煤不再安排运力。
附件:许昌市关停小火电机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许昌市关停小火电机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刘有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申武装(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宏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经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国全(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苏长水(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景新(市信访局副局长)
窦亚非(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副局长)
魏和平(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长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伟(市电业局副局长)
焦海涛(市交通局副局长)
钮明(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李英杰(禹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田德海(长葛市常务副市长)
程丽君(许昌火车站副站长)
韩国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长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