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7]2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705-00017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7-05-09 09:06
  • 名 称 :许政办[2007]2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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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7]2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4月1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将涉及统筹城乡社会发展7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合并进行安排部署。为开好这次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就会议筹备工作下发两次通知,会前又下发了内部明电,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有的与会人员迟到,有的无故缺席,有的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现将会议参会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迟到、缺席情况

    许昌县迟到3人,缺席4人。经济开发区迟到3人,缺席4人。长葛市缺席2人。禹州市缺席1人。东城区迟到1人。

    二、市直部门迟到、缺席情况

    市交通局迟到1人,缺席2人。市国土局迟到1人,缺席1人。市公路局缺席1人。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迟到1人。市卫生局1人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

    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影响政府工作的效能提升。为进一步改进会风,确保政令畅通,现就严肃会议纪律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会风重要性的认识。会风是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会风如何,直接关系着会议质量和效果,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提升效能的要求,高度重视会风问题。对于上级召开的各类会议,要严明纪律,按要求参加,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形成良好会风。

    二要严肃会议纪律。今后,对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和顶替。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会前请假并经批准方可由其他同志代替出席会议。参会人员不允许迟到早退。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对无故不参加会议、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依纪追究责任。

    三要切实做好会议等各种通知接收和办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种通知的接收工作,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接收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并及时上报有关落实情况,确保通知事项落到实处。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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