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经研究,对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亚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编委、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编委、地方志的具体事项委托杨献波同志管理。
杨献波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计划、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办)、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市城市信用社、许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市无线电管理处、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张宗保同志负责国土资源、城建、交通、环境保护、民政、军政关系、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公室、市东城开发区管委会、市公路管理局、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房公司、市建设银行、许昌地铁分局、市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及其他保险公司。负责与驻许部队、市残联的工作联系。
申武装同志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旅游外事、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负责与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的工作联系。
王登喜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民族宗教、工业、商务、安全生产、对外开放、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招商引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力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商务局、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市非公办、市招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市供电公司、市工商银行、市中国银行、许昌火车站。协助杨献波同志分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职能中的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负责与市工会的工作联系。
熊广田同志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烟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南水北调中线办公室、市畜牧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扶贫开发办)、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农科所、城乡一体化推进区、中央储备粮许昌直属库、市烟草公司、市农业银行、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农信办。负责与市政协的工作联系。
秦春梅同志负责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地震、邮电、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地震局、市盐业管理局、市邮政局、市网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与市对台办、市社联的工作联系。
吕劲松同志协助杨献波同志抓审计、金融工作,协助王登喜同志抓招商引资工作。
注:分工中未列的副处级单位及事业单位,随领导或管理它的正处级机构由有关领导分管。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