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许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苏喜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副主任:张德学(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党委副书记)
王运安(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魏 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信访科科长)
鲁满枝(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党办主任)
张 勇(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冉炳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信访科科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魏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七年七月九日